
明 清 兩代對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的合稱。兩司是一省的最高官署,布政使司管民政,按察使司管刑名。兩司最高長官是布政使和按察使。《二刻拍案驚奇》卷四:“時值萬壽聖節将近,兩司裡頭例該一人賫表進京朝賀。” 鄭觀應 《盛世危言·吏治上》:“天下者,州、縣之所積也,内而六部,外而兩司、道、府諸官,皆考察此州、縣者耳。”
“兩司”是明清時期對省級行政機構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的合稱,兩者共同構成一省的最高行政與司法官署。以下是詳細解釋:
機構職能與分工
曆史地位與層級
兩司直接隸屬中央,分管行政與司法,形成省級權力制衡。其下轄道、府、州、縣等層級,如《盛世危言》提到“外而兩司、道、府諸官,皆考察此州、縣者”。
文獻例證
明代小說《二刻拍案驚奇》曾描述兩司官員進京朝賀的慣例,體現其政治角色。
與現代對比
布政使司職能類似今日省級民政廳、財政廳,按察使司則近似高級法院與檢察院的結合體。
兩司是明清省級行政的核心架構,分權而治,反映了古代地方治理中行政與司法分離的特點。如需了解具體案例或職能細節,可參考《明史·職官志》等史料。
《兩司》是一個漢字詞語,指的是古代官制中的兩個不同的職務,即刑部尚書和吏部尚書。
《兩司》的拆分部首為“⺊”和“⺮”,筆畫總共為17畫。
《兩司》這個詞在古代官制中,指的是刑部和吏部這兩個尚書級别的職務,負責司法和官員任免等事務。這個詞的意義源于古代中國特定時期的官僚體制。
繁體字為「兩司」。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兩司》可以以不同的形式來表達,比如「両司」或「兩司」。
1. 《兩司》負責處理刑事案件和官員的選拔任免。
2. 刑部和吏部是《兩司》的重要組成部分。
組詞:刑部、吏部、尚書、司法、官員。
類似的詞語有:二司、二部、兩部。
相對的詞語有:一司、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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