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進獻牲醴黍稷。《荀子·禮論》:“幾筵饋薦告祝,如或饗之。” 楊倞 注:“饋,獻牲醴也。薦,進黍稷也。”
饋薦是漢語中由“饋”與“薦”組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二字本義推演。“饋”指以食物進獻,《說文解字》釋為“饷也”,特指将谷物加工後贈予他人;“薦”本義為草席,引申為推舉、引介,《左傳·襄公三年》有“舉其偏,不為黨”的薦賢記載。
在語義組合層面,“饋薦”可作雙重解析:其一指物質層面的饋贈與舉薦并舉,如《禮記·坊記》載“君子不以菲廢禮”暗含以薄禮表敬之意;其二喻指通過物資呈送實現人際舉薦,如漢代察舉制中“貢士”制度兼具物質貢獻與人才推舉特性。該詞雖未被《現代漢語詞典》收錄,但在古代文獻中可見類似複合用法,如《周禮》所述“饋食之禮”與“薦羞之儀”的關聯性。
需要注意的是,現代漢語中更常見的是“推薦”與“饋贈”的獨立使用。若涉及具體文獻考證,建議參考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或商務印書館《古漢語常用字字典》等權威典籍。
“饋薦”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出現在祭祀或禮儀語境中。根據《荀子·禮論》及相關文獻記載,其含義和用法可概括如下:
饋薦(kuì jiàn)指在祭祀時進獻牲醴(酒肉)和黍稷(谷物)等祭品。
出自《荀子·禮論》:“幾筵饋薦告祝,如或饗之。”
若需深入探究,建議參考權威古籍(如《荀子》)或專業詞典(如《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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