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habitant] 住在某一地方的人
城内居民。——《廣東軍務記》
内外居民。
遍地居民。
(1).居住在某一地方的人。《戰國策·楚策一》:“有偏守新城,而居民苦矣。” 唐 柳宗元 《憎王孫文》:“居民怨苦兮號穹旻。”《宣和遺事》後集:“次經過 平順州 ,入城,屋甚雄壯,居民繁密,市井中貨易類 燕京 。” 元 柯丹邱 《荊钗記·團圓》:“我這公祖少年老成,居民無不瞻仰。” 清 和邦額 《夜譚隨錄·癫犬》:“ 粵 西某村,居民數千家,俗尚蓄犬以為食。” 巴金 《家》九:“差不多每天都發生兵士跟學生的小沖突,鬧得全城居民驚惶不安。”
(2).使民安居。《禮記·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
“居民”是一個常見詞彙,通常指在某一特定地區居住的人,但具體含義會根據不同語境和法律定義有所差異。以下是詳細解釋:
居民指在某一地理範圍内(如國家、城市、社區)長期或短期居住的自然人。其核心特征是“居住關系”,無論是否擁有戶籍或國籍。例如:
居民通常需遵守居住地法律法規,同時可能享有選舉權、公共服務使用權等。例如:
總結來看,“居民”一詞強調人與地域的居住關聯,其具體權利和義務需結合當地法律、政策及實際居住狀态綜合判斷。
居民這個詞是指一定區域内居住和生活的人群。它可以拆分成兩個部首,分别是"屍"和"戶"。其中,"屍"表示屍體,代表人的身體;"戶"表示門戶,代表居民所居住的房屋。
居民的來源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本地居民,即土著居民;二是外來人口,即來自其他地區來此地居住的人群。
在繁體字中,居民的寫法為「居民」。繁體字保留了漢字的傳統風格和筆畫。
在古代,居民的漢字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居民的古代寫法為「居民」,注重表示人群居住的意義。
以下是居民的例句:
1. 這個小區的居民們都認識彼此。
2. 居民們一緻要求提高社區的安全措施。
居民可以和一些相關詞組合成新的詞彙:
1. 居民*********:指由居民選舉産生,代表居民群衆利益的組織。
2. 居民區:指供居民居住的區域。
3. 居民身份:指個體在社區或國家内的居住身份。
居民的近義詞有:居住者、居民群衆、居人、住戶。
居民的反義詞有:非居民、外來人口、遊客。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