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心記住;留意。《史記·匈奴列傳》:“朕聞古之帝王,約分明而無食言,單于留志,天下大安。”《藝文類聚》卷七十引 晉 夏侯湛 《雀钗賦》:“崇沖讓以緻賢,不留志於華好。”
"留志"一詞在漢語中屬于複合動詞結構,其核心語義可從字源和實際用例兩個層面解析:
一、字源釋義 "留"在《說文解字》中釋為"止也,從田丣聲",本義指停留、存續;"志"在《康熙字典》中注為"心之所之也",表示心意所向。二字組合構成動賓關系,字面含義為"存續心意"或"保持志向"。《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為"銘記不忘"之義,強調對事物的深刻記憶。
二、實際應用中的雙軌發展
主觀意志層面 在文學語境中多指心志的留存,如明代胡應麟《詩薮》載:"詩人留志于竹帛,非為虛名",此處強調精神志向的永恒性。該用法常見于古典文獻,體現儒家"立德立言"的價值觀。
客觀物證層面 清代考據學派引申出"遺留标記"的用法,如章學誠《文史通義》言:"金石留志,可證千年"。近現代考古學沿用此義,指器物上的銘刻痕迹。
三、現代語言學特征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标注其詞性為及物動詞,可接具體或抽象賓語。典型搭配包括:"留志青史"(存續曆史記憶)、"岩畫留志"(遺留物質痕迹)。語言學家王力在《漢語史稿》中指出,該詞保留着古漢語動賓結構的語法特征。
“留志”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細微差異,綜合搜索結果可作以下解釋:
留志(拼音:liú zhì)的核心意義是“留心記住;留意”,強調對事物的關注或記憶。這一解釋在多個權威詞典中一緻出現。例如:
部分詞典提到其作為成語的引申義,指“保持志向,堅定目标”,強調在追求理想過程中不受外界幹擾。但這一用法在其他文獻中較少直接體現,可能為現代語境下的拓展解釋。
提示: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文獻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史記·匈奴列傳》或《藝文類聚》卷七十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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