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東漢 開始尚書分六曹治事,有三公曹、吏曹、二千石曹、民曹、主客曹,其中三公曹尚書為二人,故稱“六曹”。後主客曹分為南、北兩主客曹,仍稱“六曹”。 魏 晉 以後,尚書六曹屢有變更,至 隋 ,尚書省分吏、殿中(左戶)、祠、五兵、都官、度支六部, 唐 定為吏、戶、禮、兵、刑、工六部。故後世亦以“六曹”稱六部。 隋 唐 前,曹即尚書, 隋 唐 後,曹為各部尚書的下屬機構,如 隋 度支尚書之下屬為度支、倉、左戶、右戶、金、庫六曹。 唐 沉亞之 《賢良方正能直言諷谏策》:“夫尚書六曹之設,猶人之有六腑也。” 清 龔自珍 《明良論一》:“當是時,猶有如 賈誼 所言‘國忘家,公忘私’者,則非特立獨行以忠誠之士不能,能以概責之六曹、三院、百有司否也?”參閱《後漢書·百官志三》、《隋書·百官志中》、《舊唐書·職官志一》。
(2). 唐 時州府佐治之官亦分“六曹”,即功曹、倉曹、戶曹、兵曹、法曹、士曹;3. 宋 徽宗 時,州縣亦置六曹,曰兵曹、刑曹、工曹、禮曹、戶曹、吏曹。故俗以六曹為地方胥吏之通稱。 元 李行道 《灰闌記》第二折:“狼虎般排着祇從,神鬼般設着六曹。”
六曹是中國古代中央及地方官署的重要行政機構分類體系,其核心含義指分掌政務的六個職能部門。以下從漢語詞典釋義、曆史演變及具體職能三方面詳細說明:
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六曹指隋唐至明清時期中央政府“尚書省”下屬的六大行政機構,後亦泛指地方州郡的對應分職部門。其職能覆蓋國家核心事務,是古代官僚體系運轉的樞紐 。
中央六曹(尚書省六部)
隋唐确立“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制,取代漢代五曹,成為後世官制範本:
地方六曹
州郡仿中央設六曹,職能對應但權限限于轄區:
“曹”原意為分科辦事的官署(《說文解字》:“曹,獄之兩曹也”),漢代始有“五曹尚書”,隋唐定型為六曹。值得注意的是:
“六曹”是中國古代官職體系中的重要概念,其具體含義隨朝代演變而有所不同。以下是綜合不同時期的主要解釋:
東漢起源
尚書台分為六曹治事,包括三公曹、吏曹、二千石曹、民曹、主客曹,其中三公曹設尚書兩人,合稱“六曹”。
後續調整:主客曹分為南、北兩曹,仍統稱六曹。
隋唐六部形成
隋代尚書省下設吏、殿中(左戶)、祠、五兵、都官、度支六部;唐代定型為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後世亦以“六曹”代稱六部。
職能變化:隋唐前,“曹”即尚書;隋唐後,“曹”轉為尚書下屬機構(如隋代度支尚書下設度支、倉、左戶等六曹)。
唐代州府六曹
州府佐官分為六曹:功曹(司功)、倉曹(司倉)、戶曹(司戶)、兵曹(司兵)、法曹(司法)、士曹(司士),合稱“六司”。
宋代州縣六曹
宋徽宗時期,州縣仿中央設兵曹、刑曹、工曹、禮曹、戶曹、吏曹,後成為地方胥吏的通稱。
如需更完整的曆史沿革或具體案例,可參考《中國曆代職官辭典》等權威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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