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離别之言。 南朝 梁 任昉 《别蕭谘議》詩:“歧言未及申,離目已先舉。”
“歧言”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區别,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歧言(拼音:qí yán,注音:ㄑㄧˊ ㄧㄢˊ)指離别時的話語。這一解釋源自南朝梁代文學家任昉的詩作《别蕭谘議》中的詩句:“歧言未及申,離目已先舉。”。詩中“歧言”特指臨别時未及說完的言語,帶有情感上的遺憾或未盡之意。
主要用于文學或古典語境中,描述離别時的對話或未盡的交流。例如:
“歧言未及申,離目已先舉” ——任昉《别蕭谘議》
部分非權威來源(如)提到“歧言”可能與“歧義”混淆,指語言的多義性導緻的誤解。但根據權威詞典和古籍引用,“離别之言”是更準确的核心含義。
“歧言”是一個帶有古典色彩的詞彙,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南朝文學作品。
歧言是指言語上的分歧、争議,也可以指言語中的偏見、誤導等。它是一個形容詞。
歧言的偏旁部首是歹,共有三個筆畫。
歧言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中,是一個古代漢字。
歧言的繁體字是「詭言」。
在古代,歧言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它的形狀更加簡潔。以「詭言」為例,其中的「詭」字在古代沒有上方的「言」字,僅由下方的「言」字組成,形狀更加緊湊。
1. 他向衆人堅持自己的歧言,不願讓步。
2. 這些歧言會誤導人們的判斷,需要謹慎辨别。
1. 歧視
2. 口舌歧談
3. 號言歧出
1. 口舌
2. 分歧
3. 異議
1. 同意
2. 一緻
3. 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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