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戰争;作戰。《管子·霸言》:“德義勝之,智謀勝之,兵戰勝之,地形勝之,動作勝之,故王之。” 唐 元稹 《唐故工部員外郎杜君墓志銘序》:“ 建安 之後,天下文士遭罹兵戰。” 魯迅 《南腔北調集·辱罵和恐吓決不是戰鬥》:“況且即是筆戰,就也如别的兵戰或拳鬥一樣,不妨伺隙乘虛,以一擊制敵人的死命。”
兵戰,漢語複合詞,由“兵”與“戰”二字構成。《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以兵器進行的戰争行為”,特指依托軍事力量展開的武裝沖突(來源:漢典網[漢語大詞典])。該詞在古漢語中承載三層核心内涵:
一、字源解析
“兵”本義為兵器,《說文解字》釋作“械也”,引申為持械作戰者(來源:漢典網[兵字條]);“戰”甲骨文象兩戈相擊,初指短兵相接的搏殺,《爾雅》注為“鬥也”(來源:國學大師網[戰字條])。二字組合強化了軍事對抗的暴力屬性。
二、軍事學延伸
在兵家典籍中,“兵戰”與“心戰”“謀戰”形成戰略對照。《孫子兵法·謀攻篇》強調“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此處“伐兵”即指直接軍事對抗(來源: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孫子兵法])。《孫膑兵法》進一步提出“兵戰其心者勝”,揭示心理震懾在軍事行動中的作用。
三、曆史語用實證
《三國志·諸葛亮傳》載“先主遂收江南,以亮為軍師中郎将,使督零陵、桂陽、長沙三郡,調其賦稅,以充軍實”,其中“軍實”即指為兵戰儲備的物資(來源:古籍館[三國志])。《舊唐書·李靖傳》所述“兵戰之要,在于權謀”,則體現了唐代對軍事策略的系統認知。
“兵戰”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戰争或作戰,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若需進一步探究該詞的演變或更多文獻例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相關曆史軍事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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