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諷谏告誡。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諧隱》:“會義適時,頗益諷誡;空戲滑稽,德音大壞。”
諷誡是由“諷”與“誡”組合而成的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委婉含蓄的語言或事例,表達對某種現象、行為的批評與規勸。該詞在古代文學批評與現代語言應用中均具有重要地位,具體可從三方面解析:
一、詞義構成 “諷”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釋義為“用含蓄的話指責或勸告”,如“諷刺”“諷谏”均含此意;“誡”則指“警告、勸告”,《漢語大詞典》将其釋作“以言詞使人警惕”,二者結合形成“以含蓄方式實施規勸”的完整語義。
二、應用特征 該詞多用于文學創作與社會評論領域,如《詩經》中的“美刺”傳統即以諷誡為核心,通過比興手法對統治者行為提出委婉批評(見《古代漢語辭典》)。現代語境中,雜文、時評等文體常通過反諷、隱喻等手法實現社會諷誡功能。
三、古今演變 漢代鄭玄在《毛詩箋》中強調“詩教”的“主文而谲谏”原則,與諷誡的“委婉勸谏”特性一脈相承。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進一步将諷誡納入“文德”範疇,主張“文非苟作,必中乎道”。當代語言學家王力在《古代漢語》中亦指出,諷誡手法是漢語修辭含蓄性特征的典型體現。
“諷誡”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fěng jiè,其核心含義是通過諷刺或警示的方式勸告他人,使其認識到錯誤或不當行為,并促使對方自省和改正。以下是詳細解析:
“諷誡”由“諷”(含蓄批評)和“誡”(告誡)組成,屬于動詞,指以間接、委婉的言辭進行規勸,常借助諷刺、隱喻等手法達到警示目的。例如,通過故事、寓言等形式暗示對方的過失。
該詞最早見于南朝梁代劉勰的《文心雕龍·諧隱》:“會義適時,頗益諷誡;空戲滑稽,德音大壞。” 此處強調諷誡需符合道義且時機恰當,否則可能流于膚淺。
多用于文學、教育或人際交往中。例如,教師通過寓言故事諷誡學生莫要懶惰;古代臣子以詩文諷谏君王勤政。
“諷誡”是一種兼具批判性與教育性的溝通方式,需注重分寸與效果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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