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審理。《後漢書·張禹傳》:“ 子胥 如有靈,知吾志在理察枉訟,豈危我哉?”
“理察”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雙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發音與結構
讀作lǐ chá,由“理”(理性思考)和“察”(觀察審查)兩字構成。
基本含義
指通過理性分析和細緻觀察來明辨是非、探求真相。常用于強調客觀判斷,避免主觀臆斷。
使用場景
多應用于教育、法律、科學等領域。例如:“在案件審理中,法官需理察事實,确保公正裁決。”
曆史出處
最早見于《後漢書·張禹傳》:“子胥如有靈,知吾志在理察枉訟。”此處“理察”指審理案件、查明冤屈,強調司法過程中的審查行為。
與現代用法的區别
古代側重司法實踐,現代則擴展為更廣泛的理性思維方法。
“理察”一詞既保留了古代司法審查的語義,又在現代演變為強調理性與觀察結合的思維方式。需根據語境區分具體含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原文或權威詞典。
理察(lǐ chá)是一個漢字詞語,通常用作人名。它的意思是“明亮聰慧、善于理解”。這個詞經常用來形容有智慧的人。
理察的部首是玉(yù),由三個筆畫構成。理的部首是玉,察的部首是宀(mián),每個部首的筆畫分别是玉的三畫,宀的寶尖三畫。
理察是一個常見的中國姓氏。它起源于古代,據說最早是源自于中國古代的姓氏。在現代中國,理察是一個比較罕見的姓氏。在繁體字中,理察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沒有變化。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理察可能有一些不同的寫法。研究古代文獻發現,理察的用法并不多見,所以在古代的章書和文獻中較少提及。然而,仍然可以找到一些使用類似意思的漢字替代理察的寫法。
1. 他是一個理察的人,總能夠明智地解決問題。
2. 小張是個非常聰明的理察兒童,讓他幫忙解決這個難題。
理解、察覺、理論、理性、聰明
近義詞:聰慧、明智、智慧
反義詞:愚蠢、無知、愚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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