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瑪瑙、紫石英等為主要原料,煮漿抽絲制成的燈。 明 郎瑛 《七修類稿·事物五·料絲》:“料絲燈出於 滇 南,以金齒衛者為勝也。” 清 趙翼 《陔馀叢考·料絲》:“料絲燈見 李西涯 詩,而詩用‘繚絲’字, 郎瑛 謂誤也。”《儒林外史》第四六回:“天色已黑, 虞 府廳上點起一對料絲燈來。”亦作“ 料絲鐙 ”。 清 王夫之 《雜物贊·料絲燈》詩序:“料絲鐙,燒藥石為之,六方合成,外如絲,内如屏,花卉蟲鳥,五彩斯備。然鐙其中,尤為綺麗。”
料絲燈是中國古代一種以特殊礦物材料制成的絲狀物編織而成的燈具,具有透光性,是傳統工藝美術的珍品。其核心特征與曆史記載如下:
“料”指礦物材料(如石英、瑪瑙等),經高溫熔化後抽拉成細絲,故稱“料絲”。明代學者郎瑛《七修類稿》載:“料絲燈,以瑪瑙、石英搗為屑,煮腐如粉,然必市北方天花菜點之方凝。”(來源:國家圖書館《南園漫錄》電子文獻)
始創于明代雲南永昌(今保山),後傳入中原。清代《滇系》記載:“永昌人制料絲燈,始于弘治間……後為貢品。”其工藝一度失傳,今雲南博物院藏有清代殘件佐證其形制。
料絲燈融合礦物加工與編織技藝,代表古代“光與材”的審美創新。明代文震亨《長物志》将其列為“燈之雅品”,與羊角燈、琉璃燈并稱,凸顯其在文人生活中的地位。
參考資料
料絲燈是一種傳統工藝燈具,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一、實物燈具 以瑪瑙、紫石英等礦石為主要原料,搗碎後煮漿抽絲,再通過編織或合圍工藝制成燈具。其特點包括:
二、引申含義 部分資料提到該詞被引申為成語,比喻心思細密、善于觀察細節的能力,可能與制作工藝對精細度的要求相關。但此用法在多數權威典籍中未明确提及,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注:如需進一步了解制作工藝細節或文獻出處,可參考《七修類稿》《儒林外史》等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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