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誘人;動人。 宋 楊萬裡 《和昌英主簿叔送花》:“風颠雨急關儂事,時序撩人隻暗嘆。” 明 徐渭 《遮葉牡丹》詩:“終是傾城嬌絶世,隻須半面越撩人。” 清 沉複 《浮生六記·閑情記趣》:“庭中木犀一株,清香撩人。” 冰心 《往事·六一姊》:“她顧盼撩人,一颦一笑,都能得衆女伴的附和。”
"撩人"是由動詞"撩"與名詞"人"構成的動賓式複合詞,在漢語中具有雙重語義特征。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釋義,"撩"本義為"挑弄、引逗",與"人"組合後形成三種核心義項:
原始語義:指刻意挑逗、招惹他人的行為。如《漢語大詞典》修訂版記載的"撩撥心弦"本義,常見于明清小說中描寫人際互動的場景。
美學引申:現代漢語中發展為形容事物具有強烈吸引力,如《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三版所述"春風撩人"的意境化表述,多用于描繪自然景物或藝術作品引發的審美體驗。
情感投射:在當代網絡語境中衍生出"引發愉悅感"的新語義,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現代漢語新詞語詞典》收錄的"聲線撩人"等用法,特指通過視聽媒介傳遞的感官魅力。
該詞的詞性轉換體現漢語動态發展特征:作動詞時保留"挑動"本義(如"撩人發笑");作形容詞時則側重"迷人"屬性(如"撩人月色")。《紅樓夢》第三十四回"黛玉撩人"的描寫,佐證了該詞在文學創作中的曆時性應用。
“撩人”是一個中文詞彙,拼音為liáo rén,核心含義是誘人、動人,通常指具有挑撥、引誘或讨人喜歡的特質。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通過外貌、舉止、言語或情境等,引起他人的注意或情感共鳴,帶有挑逗性或吸引力。例如“舞姿撩人”“春色撩人”。
文學溯源
現代用法
可形容具體事物(如花香、音樂)或抽象感受(如情緒、氛圍)。例如“薔薇花舞姿撩人”“夜色撩人”。
“撩人”融合了視覺美感與情感互動,既可用于自然描寫,也可用于人際表達。其核心在于通過含蓄或直接的方式激發他人的興趣或情感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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