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seize sb.on both sides by the arms]∶從兩旁抓住或架住被捉住的人
(2) [coerce;force sb.to submit hold sb.under duress]∶倚仗權勢或抓住别人的弱點,強使其服從
(1).猶倚仗。《史記·商君列傳論》:“跡其欲幹 孝公 以帝王術,挾持浮説,非其質矣。” 清 譚嗣同 《仁學》二八:“﹝為 荀 學者﹞反授君主以莫大無限之權,使得挾持一 孔 教以制天下。” 章炳麟 《正仇滿論》:“非交通外人得其歡心,無以挾持重勢而排沮太後之權力。”
(2).抱持(志向才能等)。 宋 蘇轼 《答許狀元啟》:“伏以賢俊之士,固将有以挾持,富貴之來,豈能為之損益。”
(3).從兩旁架住。《漢書·蕭望之傳》:“吏民當見者,露索去刀兵,兩吏挾持。” 郭沫若 《屈原》第二幕:“ 子椒 與 靳尚 二人上前挾持 屈原 。”
(4).握持。《三國志·吳志·甘甯傳》:“挾持弓弩,負毦帶鈴。”
(5).控制;用威力強制對方順從。 宋 蘇轍 《曆代論二·鄧禹》:“聽 禹 堅守北道時出撓之,而使别将挾持其東。” 清 陸繼辂 《建陽知縣陸費君墓志銘》:“下者操行不謹,為宵小所挾持。” 趙樹理 《實幹家潘永福·幹部新風》:“他向部隊的首長說附近幾個渡口船太小,恐怕一夜渡不完; 王村 的船大,可是維持區,要是把維持會的人挾持住,夜裡可以在那裡擺渡。”
"挾持"是一個漢語動詞,其核心含義指用強力控制對方身體或意志,迫使對方順從自己的意圖。根據權威漢語工具書的解釋,可細分為以下層面:
字義溯源與基本釋義
"挾"原指"用胳膊夾住"(《說文解字》),引申為"強制攜帶"或"倚仗威勢";"持"意為"握住、控制"。合成詞"挾持"強調通過物理強制或心理威懾手段控制他人。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 用威力強迫對方服從。
《漢語大詞典》釋義: ① 從兩旁架住被捉的人;② 猶挾制,用威勢強使服從。
具體行為表現
曆史典故與引申用法
該詞常見于描述政治綁架或軍事控制,如《史記·刺客列傳》記載荊轲"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即典型的物理挾持行為。引申義可指被某種勢力或觀念所束縛而失去自主性,如"被舊思想所挾持"。
法律與道德層面的解讀
現代法律中,"挾持"行為涉及非法拘禁、綁架等刑事犯罪(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二百三十九條)。其本質是對他人自由權和自主權的暴力剝奪,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權威參考來源:
“挾持”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釋義和用法:
曆史與擴展含義:
近義詞:要挾、脅持、鉗制(注意“脅持”與“挾持”常混用,但“脅持”更側重威脅)。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文用例或詳細出處,可參考《史記》或《商君列傳》相關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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