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犯人流放邊境服勞役。古代的一種刑罰。《漢書·陳湯傳》:“ 湯 前有讨 郅支單于 功,其免 湯 為庶人,徙邊。”《後漢書·安帝紀》:“乙亥,詔自 建初 以來,諸祅言它過坐徙邊者,各歸本郡,其沒入官為奴婢者,免為庶人。”
“徙邊”是古代漢語詞彙,具有以下核心含義及背景:
指将犯人流放至邊境地區服勞役,屬于古代刑罰的一種。該詞由“遷徙”和“邊境”組合而成,字面意為遷移到邊疆地帶。
刑罰性質
自秦漢至元明清,曆代法典均将“徙邊”納入“流刑”體系,適用于罪行較重但不必處死的犯人。例如《漢書》記載名将陳湯因罪被“免為庶人,徙邊”。
實施方式
犯人不僅被強制遷移,還需承擔戍邊、墾荒等勞役,常伴隨家屬連坐,如東漢永康年間有“妻子皆徙邊”的記載。
少數情況下,“徙邊”也指百姓為避難或謀生自發遷往邊疆,但此用法在文獻中出現頻率較低。
如需查閱具體案例或完整曆史脈絡,可參考《漢書》《後漢書》等原始史料,或通過查字典等工具書獲取詞義解析。
《徙邊》是指遷移邊界,即将國家的邊界進行調整和改變的行為。在政治和地理上具有重要意義。
《徙邊》這個詞的部首是彳,總共有11個筆畫。
《徙邊》這個詞由兩個漢字組成。《徙》是漢語詞彙,意為調整、遷移;《邊》指邊界。合起來,《徙邊》表示遷移邊界的意思。
《徙邊》這個詞的繁體字是「徙邊」。
在古時候,《徙邊》這個詞的寫法與現代寫法基本相同,沒有太大變化。
1. 政治穩定和邊境安全是國家徙邊的重要考慮因素。
2. 戰争導緻了許多國家的邊界徙邊。
1. 徙民:遷移人口
2. 徙治:調整治理
3. 徙居:遷移居住
界址徙移、邊界調整、疆界變更
境界固定、邊界穩定、界限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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