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聚讼。 明 唐顺之 《薛翁八十寿序》:“其贫者鼓刀笔,工狱书,家为胥吏以机变嚣讼为常,故其所争不能锥匕,而骨肉且反目矣。”
嚣讼(xiāo sòng)是一个汉语成语,其详细解释如下:
由“嚣”(喧哗吵闹)和“讼”(争论、诉讼)组合而成,形容争论不休、争吵激烈的场景,尤其指声音嘈杂的纷争。
多用于描述政治、法律或商业等领域中的激烈争议,例如:
最早见于明代唐顺之《薛翁八十寿序》:“其贫者鼓刀笔,工狱书,家为胥吏以机变嚣讼为常……”(指底层百姓因琐事频繁诉讼,导致骨肉反目)。
该词强调争论的“喧闹性”和“持续性”,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贬义色彩。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汉语大词典》或权威古籍。
《嚣讼》一词源于汉语,是一个形容词,用来形容某种场景或状态下的喧哗争吵、争讼纠纷的情景。
《嚣讼》的拆分部首是口和言,共有12个笔画。
《嚣讼》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一书中,这是一部记录战国时期历史的书籍,用以描述当时社会动荡和各诸侯国间的争斗不休。
《嚣讼》的繁体字为「囂訟」。
在古时候,「嚣讼」的写法与现在基本一致,没有太大的差异。
1. 会议现场一片嚣讼声,无法做出任何决定。
2. 虽然争论激烈,但是大家都没有落入到无休无止的嚣讼之中。
1. 嘈嚣:形容喧哗、嘈杂的声音。
2. 争讼:形容为了争夺利益或权力而进行的口头或法律上的纠纷。
1. 纷争:形容各方之间的争议和争端。
2. 争执:形容双方为了自己的观点而进行激烈辩论。
1. 和解:形容双方通过妥协和谈判解决纠纷。
2. 和睦:形容双方关系融洽,没有纷争和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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