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種沒有頂篷和遮攔的轎子。也稱亮轎、明輿。《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六八回:“驚動了 河 督,親身迎接他,排了職事,用了顯轎,預備請他坐的。”
顯轎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古代禮儀用詞,指一種無頂蓋、無帷幔的開放式轎子。其名稱由"顯"(顯露、公開)與"轎"(載具)組合而成,字面含義為"顯露在外的轎具"。該器具主要用于明清時期的祭祀、出殡等禮儀場合,用以承載神主牌位或靈柩前的魂帛,通過開放式結構營造莊嚴肅穆的視覺傳達效果。
據《中國民俗大典》記載,顯轎在江浙地區的喪葬禮儀中具有特殊地位,其形制區别于普通轎子的密閉結構,采用全開放式框架,四角立柱支撐起象征天穹的弧形頂飾,側面鑲嵌祥雲紋飾木雕。這種形制設計蘊含着"魂魄升天"的生死觀,與《周禮》中"魂氣歸于天"的記載形成禮制呼應。現代學者在《東亞傳統交通工具研究》中指出,顯轎的使用嚴格遵循"尊者顯其位"的禮法原則,僅限宗族長輩或功名顯赫者使用,體現了古代社會等級制度在交通工具上的物化表達。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鮮少使用,但在研究古代禮制、民俗學及傳統工藝等領域仍具學術價值。其物質形态可參考故宮博物院藏清代《萬壽盛典圖》摹本中描繪的皇家儀仗隊列,該摹本現藏于北京故宮博物院文物數字資料庫。
“顯轎”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
字面含義(實物描述)
指一種沒有頂篷和遮攔的轎子,也稱“亮轎”或“明輿”。其結構特點為開放式設計,便于乘坐者展示身份或儀态,常見于古代特殊場合,如迎接貴賓或彰顯地位。例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中提到官員用顯轎迎接重要人物。
引申含義(象征意義)
由“顯”(顯赫)和“轎”(交通工具)組合而來,象征顯貴階層的身份與地位。通過乘坐顯轎這一行為,突出人物的社會階級或權勢,常用于文學或口語中描述權貴階層的顯眼存在。
使用場景: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等文獻,或查閱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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