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租借。《魏書·鹿悆傳》:“雖任居通顯,志在謙退,迎送親賓,加於疇昔,而自無室宅,常假賃居止,布衣糲食,寒暑不變。” 唐 劉知幾 《史通·自叙》:“其所讀書,多因假賃。” 宋 孟元老 《東京夢華錄·雜賃》:“尋常出街市幹事,稍似路遠倦行,逐坊巷橋市,自有假賃鞍馬者,不過百錢。”
“假賃”是一個多義詞彙,其含義需根據語境區分:
指虛假借用他人名義或身份行事,帶有欺騙性質。例如:
指實際租借或借用物品、場所,常見于古籍記載:
建議結合具體上下文判斷其含義。如需考證古籍中的用法,可參考《魏書》《史通》等原始文獻。
假賃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假”和“賃”兩個部分組成。
假:偏旁部首是亻(人),總筆畫數是9。
賃:部首是貝,總筆畫數是12。
假賃一詞最早出現在《論語·鄉黨》:“能使如之何?‘賴?則多聞辭焉,晉冩其身而不中也。‘賃?之言,則可得而聞也。”這裡的“賴?”和“賃?”都指借用。
假賃在繁體中的寫法是「假賃」。
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在有所不同,不過假賃的基本形态并沒有太大變化。
1. 他通過假賃一間辦公室為自己的公司省下了不少成本。
2. 她不喜歡假賃别人的東西,甯願購買自己的。
假扮、假裝、賃地、賃用
借、租用
歸還、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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