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驿傳。亦指驿站上所備的馬匹車輛。
“縣傳”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主要包含以下兩種解釋:
基本定義
指古代驿站中用于傳遞官方文書、物資的交通工具(如馬匹、車輛)及配套服務系統。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古代交通與行政體系,例如《西湖》詩中“從來此縣傳佳谶”即暗含驿站傳遞信息的功能。
部分現代資料(如)将其引申為“地方政府的信息傳遞或行政工作”,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為現代語境下的擴展解釋。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辭海》等工具書或古代交通史相關文獻。
《縣傳》是指中國古代縣級政府所傳承的一種制度和文化。中國古代的縣制在地方行政管理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縣傳則是對于這種制度和文化的傳承和整理。
《縣傳》這個詞可以從部首上拆分成“⼴”、“舟”和“口”三個部首。其中,“⼴”是川的簡化形式,表示“寬廣”的意思;“舟”表示“船”的意思;“口”則表示“口子”的意思。
根據筆畫的拆分,《縣傳》這個詞一共有10個筆畫。
《縣傳》作為一個詞語,最早可以追溯到明代。在明代,縣官設有傳講所,主要負責傳授縣官的職業經驗,故稱為《縣傳》。隨着時間的推移,這個詞逐漸演變為對縣級政府制度和文化的總稱。
繁體字中,《縣傳》的寫法為「縣傳」。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方式有所變化。《縣傳》在古代的漢字寫法為「縣傳」。
1. 所謂《縣傳》,就是對于縣級政府制度和文化的傳承和發揚。
2. 他是一位長官,深受《縣傳》的熏陶,對于縣級政府的管理經驗非常豐富。
1. 縣官:指擔任縣級官職的官員。
2. 傳承:指将某種制度、文化等遺傳并發揚下去。
1. 縣志:也是記錄縣級政府的制度、文化等的書籍。
2. 縣史:也是記錄縣級政府的曆史和文化的書籍。
1. 郡傳:郡傳是對于郡級政府制度和文化的總稱,與縣傳相反。
2. 省傳:省傳是對于省級政府制度和文化的總稱,與縣傳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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