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管轄的地方。如: 吳江縣 在 江蘇省 的轄境。
“轄境”是漢語中較為少用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構成字義及行政術語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轄”指行政管轄、治理,常見于“轄區”“直轄”等詞;“境”指地域範圍、邊界内區域。組合後,“轄境”可理解為某一行政單位實際管轄的領土範圍。例如:“該省轄境包括三市五縣。”
構成特征分析
該詞屬于“動賓式”複合結構,“轄”為動詞性語素表示動作,“境”為名詞性語素表示受事對象,整體構成管轄行為的空間載體。
使用範圍
現代漢語中更多使用“轄區”“行政區劃”等替代詞。目前《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未單獨收錄“轄境”詞條,但在《法學大辭典》中可見其作為法律術語指代“法定管轄區域”。
“轄境”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某個行政區域或機構所管轄的具體範圍。以下為詳細解釋:
“轄境”多用于正式或書面語境,強調行政管理的地理或職能邊界,兼具曆史與現代使用場景。如需更全面信息,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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