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泛指 江 南美女。 唐 王勃 《采蓮賦》:“吳娃 越 豔, 鄭 婉 秦 妍。” 唐 李白 《經亂離後憶舊遊書懷贈韋太守》詩:“ 吳 娃與 越 豔,窈窕誇鉛紅。” 宋 孫光憲 《河傳》詞之四:“木蘭舟上,何處 吳 娃 越 豔,藕花紅照臉。”
“吳娃越豔”是一個漢語成語,主要用于形容江南地區的美麗女子。以下為詳細解釋:
該詞泛指江南美女,其中“吳”和“越”代指春秋時期的吳國、越國(今江浙一帶),“娃”與“豔”均指容貌出衆的女子。
該詞多見于古典詩詞,例如:
“吳娃越豔”通過地域與容貌的并置,既點明江南地域特色,又突出女子之美,是古典文學中典型的借代表達。其用法多具詩意,常見于描寫自然風光與人文風情交融的場景。
《吳娃越豔》是一個成語,表示一個女子的美貌超過了吳國的娃娃,形容女子容貌非常美麗動人。
拆分部首和筆畫:吳(吳字的部首是口,總筆畫數為6)、娃(娃字的部首是女,總筆畫數為8)、越(越字的部首是足,總筆畫數為7)、豔(豔字的部首是色,總筆畫數為9)。
來源:這個成語來源于中國古代的民間故事,據說吳國有一個非常漂亮的娃娃,後來有一個女子的美貌超過了吳國的娃娃,于是産生了這個成語。
繁體:《吳娃越艷》。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寫法中,《吳娃越豔》依然保留吳、娃、越、豔四個字,沒有發生變化。
例句:她的容貌真是吳娃越豔,讓衆人都為之傾倒。
組詞:騰雲駕霧、風華絕代、絕世佳人。
近義詞:美豔絕倫、冠世一絕。
反義詞:丑陋不堪、平凡無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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