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烏合之衆。 三國 魏 曹冏 《六代論》:“故 漢祖 奮三尺之劍,驅烏集之衆,五年之中而成帝業。”《三國志·吳志·虞翻傳》:“明府用烏集之衆,驅散附之士。”
“烏集之衆”為成語“烏合之衆”的誤寫,其正确釋義如下:
一、釋義與出處 “烏合之衆”指臨時雜湊、毫無組織紀律的人群,比喻倉促聚集且無統一指揮的群體。該詞最早見于《後漢書·耿弇傳》中“歸發突騎以辚烏合之衆,如摧枯折腐耳”,後收錄于《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商務印書館,2016),強調群體散漫無序的特性。
二、語義演變 從構詞角度分析,“烏合”原指烏鴉聚散習性(《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1),後引申為倉促聚合。南朝梁代何遜《七召》中“烏合之衆,易動難安”,已突顯群體不穩定性,這一内涵沿用至今。
三、使用規範 根據《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0),該成語含貶義,多用于描述臨時拼湊、缺乏凝聚力的群體。如:“抗議隊伍看似聲勢浩大,實為烏合之衆,經勸導後迅速解散”(《漢語成語大詞典》,中華書局,2002)。
四、權威辨析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新華成語大詞典》(2014)特别指出,該成語強調兩點核心特征:一是臨時性聚集,二是缺乏組織架構,與“群龍無首”“一盤散沙”等近義詞存在程度差異。
“烏集之衆”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比喻臨時雜湊、毫無組織紀律的一群人,強調群體缺乏統一領導和凝聚力。與“烏合之衆”同義,均含貶義。
最早見于三國時期曹冏的《六代論》:“漢祖奮三尺之劍,驅烏集之衆,五年而成帝業”。後《三國志·吳志·虞翻傳》也引用此詞,形容臨時拼湊的松散群體。
如需更多例句或完整出處,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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