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貨物。《元史·世祖紀十四》:“唯 泉州 物貨三十取一,餘皆十五抽一。”《元典章·兵部三·押運官須要根逐官物》:“所押物貨,沿途疏失損壞。”
“物貨”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主要見于古代文獻或特定語境。其核心含義指可供交易或使用的物品與貨物,即泛指各類有形的物資、商品或財物。以下是基于漢語詞典角度的詳細解釋:
“物貨”由“物”與“貨”兩個同義語素複合而成:
兩字組合後,強調可供流通、交易或使用的實體物資,與現代漢語中的“貨物”“商品”含義相近。
“物貨”不特指單一物品,而是各類物資的總稱。如《宋史·食貨志》記載商稅征收“以市物貨之直”,即針對市場貨物總價值課稅。
該詞多用于經濟、貿易語境,隱含交換價值。如《水浒傳》描述集市“各色物貨,皆備應有”,強調其商品屬性。
現代漢語中已被“貨物”“商品”等替代,但仍在曆史文獻、仿古文本中出現。
“京師置市易務,凡貨之可市及滞于民者,平價市之,以易物貨。”
→ 指官府平價收購民間滞銷貨物。
“家中田産物業、金銀物貨,盡數清理。”
→ 與“金銀”并列,泛指一切值錢財物。
詞彙 | 側重含義 | 現代使用頻率 |
---|---|---|
物貨 | 古代書面語,泛指可交易物資 | 極低 |
貨物 | 運輸、存儲中的商品 | 高頻 |
商品 | 專為交換而生産的物品 | 高頻 |
物資 | 生産生活所需的物質資料 | 高頻 |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參考文獻标注紙質權威版本信息以符合學術規範。)
“物貨”是一個漢語詞彙,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物貨”指貨物,即可供交易、運輸或儲存的物品,常見于古代文獻。例如《元史·世祖紀十四》記載:“唯泉州物貨三十取一,餘皆十五抽一”,說明當時泉州與其他地區的貨物稅率差異。
近義詞:貨物、商品;
反義詞:無直接對應,需結合具體語境。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查閱《元史》或元代經濟類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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