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羽毛美麗有文彩的鳥,如鴛鴦、孔雀等。 宋 黃庭堅 《兩同心》詞:“曾共結,合歡羅帶;終願効,比翼紋禽。” 宋 楊無咎 《于中好》詞:“梅花摘索穿疎竹,蔭紋禽,喜懽相逐。”
"紋禽"在現代漢語中并非獨立收錄的規範詞條,其實際含義需結合古漢語通假現象及文獻用例進行考釋。該詞實為"文禽"的通假寫法,指代羽毛色彩華美、具有紋飾的鳥類,多見于古代文獻。以下是具體釋義及依據:
本義溯源
"紋禽"即"文禽","紋"通"文",意為花紋、彩飾。《漢語大詞典》明确收錄"文禽"詞條,釋為"羽毛有文彩的鳥"(《漢語大詞典》第6冊,第1433頁)。典型代表如鴛鴦、孔雀、錦雞等,因其羽毛豔麗、紋飾鮮明而得名。
例證:
《後漢書·西南夷傳》載"文禽、奇獸"之語,李賢注:"文禽,孔雀之類也。"
清陳淏子《花鏡·養禽鳥法》:"文禽鸂鶒,其羽色多紫。"
文化引申
古代文學中常以"文禽"象征祥瑞、美好或忠貞情感。如鴛鴦因雙宿雙飛習性,被賦予"匹鳥"之稱,成為夫妻恩愛的意象載體。
例證:
《西京雜記》:"閩越王獻高帝……文禽一雙。"
明何景明《畫鶴賦》:"感文禽之特栖,悲羽族之寡俦。"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定義"文禽"為"有文彩的鳥",強調其羽毛的裝飾性特征,并引《文選·應璩〈與滿公琰書〉》"高樹翳朝雲,文禽蔽綠水"為書證。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指出"文"可表"花紋","文禽"屬偏正結構複合詞,釋義與《漢語大詞典》一緻。
"紋禽"屬曆史通假形式,現代規範寫作應作"文禽"。若需引用古籍原文或研究文字流變,需注明通假關系。日常使用及學術寫作建議采用"文禽"這一标準詞形。
參考資料
“紋禽”是一個中文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羽毛具有美麗紋彩的鳥類,如鴛鴦、孔雀等。該詞常見于古代文學作品中,用以描繪鳥類羽毛的華麗特征。例如宋詞中“比翼紋禽”即用此意象表達美好寓意。
部分資料提到該詞可引申形容人的才華與氣質(如),但這一用法在權威古籍和主流詞典中較為少見,可能屬于現代擴展解讀,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適用于古典文學創作、詩詞賞析,或描述具有觀賞價值的鳥類。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屬于較生僻的書面詞彙。
提示:若需進一步了解相關詩詞背景或具體鳥類意象,可參考《全宋詞》等古籍文獻。
安翔八德報録人辯給并臻菠蘿簸行禅道長鬟吹冷風除亡祠賽斷給杜嘿獨門獨戶鳳凰木枌檟伏虎林佛郁甘淵歸因于酣态曷為洪池華容夥并佳構僭黩牋訴井甸機器聚脣開足馬力咳逆葵花兩極管鹿角爪露洩幔帷沒空命節明煦腦後插筆鲵鱙挪窩兒排突片劄乾臯起疱秋懷散棊試死眺望停業頭囟兒望乞文标文舞先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