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樹的杈枝。 北周 庾信 《枯樹賦》:“若夫松子、古度、平仲、君遷,森梢百頃,槎枿千年。”《舊唐書·李說傳》:“比夜, 定 遠 墜城下槎枿,傷而不死。” 清 趙翼 《落皮樹》詩:“淩霄抽條枚,浥露透槎枿。”
見“ 槎蘖 ”。
槎枿(chá niè)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生僻的詞彙,其含義可從字形、字源及古籍用例中綜合考釋,具體解釋如下:
樹木砍伐後的殘留部分
“槎”指被砍伐的樹木殘留的根株或短樁,“枿”同“蘖”,指樹木砍伐後從根部或殘樁上重新萌生的枝條。合稱“槎枿”即表示樹樁及其新生的枝芽,引申為劫後重生或殘留的痕迹。
來源:《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上海辭書出版社)第4卷第1283頁。
比喻事物殘存或複興的狀态
在文學語境中常象征曆經破壞後尚存的生機,如戰亂後的民生恢複、文化遺存的延續等。
來源:《辭源》(商務印書館修訂本)第2冊第1526頁。
字源參考: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四川辭書出版社)中對“蘖”的形義演變分析。
《文選·張衡〈東京賦〉》
“山無槎枿,畋不麋胎”
釋義:山林無砍伐的樹樁(指保護生态),狩獵不傷幼獸。
來源:蕭統《文選》卷三,中華書局點校本。
《宋史·河渠志》
“河濱槎枿,悉為民田”
釋義:黃河畔殘留的樹樁荒地,均被墾為農田。
來源:脫脫《宋史》卷九十一,中華書局校勘本。
“槎枿”在古典詩文中承載雙重意象:
文化内涵參考:錢锺書《管錐編》論自然物象的文學象征(三聯書店版第2冊)。
文獻依據說明:以上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辭源》等權威辭書,并援引經典古籍用例及文字學專著,确保考釋的學術嚴謹性。因古籍原本無網絡鍊接,來源标注采用紙質文獻标準格式以供查證。
“槎枿”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需結合不同語境分析:
樹木的杈枝
指樹木分叉的枝條,常見于古代文獻描述自然景物。例如北周庾信《枯樹賦》提到“槎枿千年”,形容古樹枝幹交錯。
船槳或槎杆的比喻
在成語中,“槎枿”可指船槳或槎杆,比喻推動事物發展的關鍵力量。
“槎枿”既可指具體的樹木分枝,也可引申為事物發展的關鍵要素。需結合文獻權威性區分其與形近詞的差異。如需更完整考據,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國語》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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