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依依惜别。《南史·齊江夏王鋒傳》:“後 文和 被徵為 益州 ,置酒告别, 文和 流淚曰:‘下官少來未嘗作詩,今日違戀,不覺文生於性。’”
“違戀”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結合多個來源綜合解釋如下:
“違戀”意為依依惜别,特指在離别時表現出深切的不舍之情。該詞由“違”(離别)和“戀”(留戀)組合而成,字面可理解為“因離别而留戀”。
違(wéi)
戀(liàn)
《南史·齊江夏王鋒傳》中記載:“後文和被徵為益州,置酒告别,文和流淚曰:‘下官少來未嘗作詩,今日違戀,不覺文生于性。’”
此例中,“違戀”生動描繪了因離别而觸發的詩情,體現古人離别時的複雜情感。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或正式語境,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常見于文言文解析或曆史文本研究。
《違戀》是由“違”和“戀”兩個字組成的詞語。它的意思是違背、違反戀愛情感,不再堅守戀人間的承諾。
《違戀》的部首是貝部和心部。貝部的拆分可以為貝字形,心部的拆分為⺗,合起來就是貝心。
《違戀》的筆畫數為12畫。其中,“違”字的筆畫數為7畫,“戀”字的筆畫數為5畫。
《違戀》起初是由中國大陸和台灣一帶的漢字演變而來。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是「違戀」。
在古代漢字中,違戀的寫法與現代稍有差異。其中,“違”的古漢字寫法為「違」,多用于違背義和不順從的語境中;“戀”的古漢字寫法為「戀」,意為愛慕。
1. 他因為外遇而違戀了妻子。
2. 她選擇違戀自己的感情,與他人發展戀情。
違背、違規、違法、違約、戀愛、戀人、戀情
背叛、背離、違背、辜負
忠誠、堅守、守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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