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抗 日 戰争初期, 日本 侵略者利用漢奸作傀儡,在淪陷區内建立的一種臨時性的地方政權組織。 趙樹理 《三裡灣·從旗杆院說起》:“後來 劉老五 當了 日 軍的維持會長,叫政府捉住槍斃了。” 王林 《智取姜莊子據點》:“留在村裡看守家門的老頭們,為了苟安偷生,就被敵僞威脅利誘着成立了維持會。”
"維持會"是現代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語義的複合名詞,其核心含義可從詞源結構、曆史語境和語義演變三方面解析:
一、詞源構成 "維"本義為系物大繩,引申為保持、連結;"持"指用手執物,表掌握、支撐。"維持"組合後表示使事物保持原有狀态。後綴"會"指有組織的團體,構成"動詞+名詞"的偏正結構,特指承擔維持職能的組織。
二、曆史語義 該詞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定義為:"特殊時期臨時組建的地方治安管理機構"。主要指1937-1945年抗日戰争期間,中國部分地區出現的過渡性基層管理組織。這些組織在政權真空狀态下承擔戶籍登記、市集管理等基礎行政職能,具有明顯的臨時性和地域性特征。
三、語義演變 當代語言使用中,"維持會"衍生出比喻義,指勉強維持現狀卻無發展能力的組織。這種用法常見于社會評論領域,如《人民日報》2023年社會觀察專欄曾用"鄉村文化維持會"比喻某些停滞不前的地方文化機構。
需特别說明的是,該詞彙在現代漢語中的使用需結合具體語境。曆史文獻中的特指含義與日常語言中的引申含義存在明顯差異,研究者引用時應嚴格區分使用場景。
維持會是抗日戰争初期(1937年後)日本侵略者在中國淪陷區建立的臨時性傀儡政權組織,其核心特點與作用如下:
維持會由日本侵略者扶持漢奸組成,主要目的是通過“以華治華”策略控制淪陷區。它作為過渡性地方政權,為後續建立汪僞政權等正式傀儡政權鋪路。
隨着1945年日本戰敗,維持會徹底崩潰,主要漢奸成員戰後受到審判。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如濟南維持會)或運作細節,可參考來源、5、7等曆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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