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秋天肅殺之氣對萬物的摧折。《素問·四氣調神大論》:“秋三月此謂容平,天氣以急,地氣以明,早卧早起,與雞俱興,使志安寧,以緩秋刑。” 王冰 注:“志氣躁則不慎其動,不慎其動則助秋刑急,順殺伐生,故使志安寧,緩秋刑。”
“秋刑”是一個源自中國傳統文化的詞語,其含義可從自然哲學和古代制度兩個層面理解:
自然哲學含義
指秋季肅殺之氣對萬物的自然摧折,出自《黃帝内經·素問》。古人認為秋季屬“金”,對應“收斂”之氣,草木凋零、動物蟄伏均是“秋刑”的體現。養生典籍中強調秋季需“使志安甯,以緩秋刑”,即通過調整心态順應自然規律。
古代司法制度延伸
漢代董仲舒提出“天人感應”理論後,衍生出“秋冬行刑”制度。古人将四季對應“慶賞刑罰”,認為死刑執行應順應天時,故多在秋後處決囚犯。這種制度從周代雛形延續至清代,形成了“秋後問斬”的司法慣例。
文學意象
宋代黃公度詩句“去年霜薄赦秋刑”,即以“秋刑”暗喻嚴酷環境,體現自然規律與人文情感的交融。
需注意:現代語境中,“秋刑”主要用于學術讨論或文學修辭,不再涉及實際司法制度。
秋刑是一個由“禾”和“刑”兩個部首組成的漢字。“禾”表示莊稼,象征着豐收和希望。“刑”表示懲罰和處罰,代表着法律和秩序。秋刑的拆分部首是“禾”和“刑”,筆畫數為13畫。
秋刑這個詞的意思指的是在秋季實施法律的嚴厲行動或者制定嚴格的法律來維護社會秩序。
秋刑這個詞源自《儀禮·秋官》一書,是古代官制中秋季執行法律刑罰的職位稱謂。
秋刑的繁體字為「秋刑」,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時候,秋刑的寫法和現在稍有不同,主要表現在字形上。古代對秋刑的寫法多為「㝡刑」或「㝡.刑」。
1. 自秋季開始,各地秋刑漸漸加強,為了維護社會秩序和法律權威。
2. 秋刑嚴明,讓違法犯罪分子付出應有的代價。
秋刑沒有常見的組詞用法,其詞義較為獨特。
秋刑的近義詞可以是秋官、秋法等,用來指代古代秋季執行法律的官職或法律制度。
秋刑的反義詞可以是春宥、夏官、冬審等,分别指代古代春、夏、冬季執行法律的官職或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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