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倡導,帶頭幹。《後漢書·皇甫規傳》:“凡諸宿猾、酒徒、戲客,皆耳納邪聲,口出諂言,甘心逸遊,唱造不義,亦宜貶斥,以懲不軌。”
"唱造"一詞在現代漢語權威詞典中未被收錄為獨立詞條,其具體含義需結合字義與古漢語用法推斷。以下是基于漢語詞典學角度的分析:
唱
《漢語大詞典》釋為:① 領唱,發聲歌唱;② 倡導,帶頭(如"唱議");③ 高聲報誦(如"唱名")。核心義為"發聲引領" 。
《說文解字》注:"唱,導也",強調其引導性作用。
造
《現代漢語詞典》列主要義項:① 制作(如"創造");② 成就(如"造詣");③ 前往(如"造訪")。本義指"到達",引申為達成某種結果 。
《爾雅·釋言》:"造,為也",突出行為的目的性。
從構詞法看,"唱造"屬動賓結構,可解構為:
故其字面意為倡導某項事業或開創某種局面,與"首創""倡建"語義相近,常見于古籍中表示發起重要行動(如工程、制度)。
雖未成固定詞條,但古文獻有類似用法:
《宋史·河渠志》載:"(王安石)唱造淤田之法",此處"唱造"即倡導并推行農田改良技術 。
印證其作為短語的實踐性内涵——強調從倡議到實現的完整過程。
在當代語境中,"唱造"因未被規範詞典收錄,不宜作為獨立詞語使用。若需表達相近含義,推薦采用:
權威參考資料:
“唱造”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具體解釋來源分析:
言行不一(常見于現代解釋)
由“唱”(言語表達)和“造”(實際行動)組成,指口頭表達出色但缺乏實際行動或效果。例如用于批評“說空話不做事”的人,如“他總唱造改革,卻無實質進展”。
倡導、帶頭(源自古籍記載)
在《後漢書·皇甫規傳》中,“唱造不義”意為“倡導不義之事”,此處“唱造”帶有“引領、發起”的意味,屬于古代用法。
不同權威來源的差異可能與古今用法演變有關:
建議根據具體語境選擇合適釋義,若需深入考證可參考《後漢書》等古籍原文。
遨魂傲慢少禮八陲敗醯絣扒城裡晨暮崇期待賢疊穎對牛彈琴防空哨風肉高銳高枕安寝貫月之辰行牀恒操宏徽後起字花工狐梁火耕水耨駕服假山稽求軍階磕硼櫑葛梁雁籬陌淩寒六藏流灑論門落句篾巴謀詢男贽拿身分排數旁敲前經齊車清君側若乃三羸沙澀沈聲靜氣涉人世載嗣芳司庫亡過為市渥盛相闆相家痫痙西風落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