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傳鐙 ”。1.佛家指傳法。佛法猶如明燈,能破除迷暗,故稱。 唐 崔顥 《贈懷一上人》詩:“傳燈遍都邑,杖錫遊王公。” 唐 劉禹錫 《送僧元暠南遊》詩:“傳鐙已悟無為理,濡露猶懷罔極情。” 五代 李中 《贻毘陵正勤禅院奉長老》詩:“願作傳燈者,忘言學浄名。” 清 薛雪 《一瓢詩話》:“ 杜 詩雲:‘毫髮無遺恨,波瀾獨老成’,最為詩家傳燈衣鉢。”
(2).指佛像前或人将死時腳後的長明燈。 唐 杜甫 《望牛頭寺》詩:“傳燈無白日,布地有黃金。” 仇兆鳌 注:“ 趙 曰:‘此長明燈也,借傳燈言之。’”《紅樓夢》第十四回:“這日乃五七正五日上,那應佛僧正開方破獄,傳燈照亡,參 閻君 ,拘都鬼,延請 地藏王 ,開金橋,引幢旛。” 王闿運 《衡州西禅寺碑》:“見傳燈之欲滅,感大宅之先壞。”
傳燈是漢語中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展開:
本義與字面解釋
“傳”指傳遞、延續,“燈”為照明器具。字面指傳遞燈火,強調光明與延續性。此義可見于古代文獻中對夜間儀式或日常照明活動的描述,如《漢語大詞典》中記載“傳燈”本義為“傳遞燈火”。
佛教引申義
“傳燈”在佛教經典中發展為重要概念,比喻佛法的傳承。佛經《五燈會元》提出“以燈喻法,傳燈續明”,強調師徒間法脈的延續。《大智度論》亦雲:“佛法如燈,能破衆生癡暗”,進一步賦予其智慧傳承的象征意義。
現代引申與泛化
“傳燈”在現代漢語中擴展為文化、技藝或精神的代際傳遞。例如《現代漢語規範詞典》釋義為“比喻傳承學問或技藝”,如“學術傳燈人”常用于形容教育領域的傑出貢獻者。
文學與文化意象
“傳燈”常作為文化符號出現于詩詞中。宋代蘇轼《送佛面杖與羅浮長老》有“傳燈已悟無為理,濡露猶懷罔極情”,借“傳燈”表達對佛法與師承的尊崇。
“傳燈”一詞在佛教文化中具有深刻内涵,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傳燈”源于佛教對佛法傳承的比喻,認為佛法如同明燈,能破除無明與黑暗。根據《般若經》記載,傳燈最初指佛法的代際傳承,通過師徒相授将智慧延續,如同燈火傳遞般“燈燈相傳、心心相印”。這種傳承方式在《大智度論》中被描述為“如燈燃餘燈”,強調佛法永續不斷的特點。
該詞在漢語中本義為“傳遞燈具”,但佛教語境下已升華為精神傳承的符號。現代語境中,“傳燈”有時也延伸至民間文化,表達技藝或思想的代際傳遞。
以上解析綜合了佛教經典釋義與儀式實踐,如需更詳細文獻考證可參考《維摩經》《大智度論》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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