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十二鐘 ”。
亦作“ 十二鐘 ”。1.能和五音、十二律的成套的鐘。共十二枚,故名。《管子·五行》:“審合其聲,修十二鐘以律人情。”《呂氏春秋·古樂》:“ 黃帝 又命 伶倫 與 榮将 鑄十二鐘,以和五音。”
(2).猶言十二律。《淮南子·天文訓》:“律之數六,分為雌雄,故曰十二鐘,以副十二月。”
十二鐘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從以下角度闡釋:
基本釋義與古代樂律
“十二鐘”指代古代樂律中的十二音律,與“十二律呂”相關,是古代音樂理論的核心概念。據《周禮·春官》記載,十二鐘以黃鐘為基準音,通過“三分損益法”推算其餘十一律,形成完整的音階體系。這一體系不僅用于音樂演奏,還與曆法、節氣等天文現象相配,體現“天人合一”的傳統觀念(來源:《周禮·春官》)。
作為計時儀器的含義
“十二鐘”亦指古代劃分一晝夜為十二時辰的計時裝置。據《漢書·律曆志》描述,漢代曾以漏刻結合鐘聲報時,每時辰對應一鐘鳴響,以此規範社會活動。此類鐘器多用于宮廷或重要儀式,兼具實用與象征功能(來源:《漢書·律曆志》)。
文化象征與延伸意義
在文學語境中,“十二鐘”常被賦予哲學意涵。如《呂氏春秋》以十二鐘象征天道循環,比喻萬物周而複始的規律。道教典籍《雲笈七籤》則将其與人體十二經絡關聯,體現傳統醫學與自然哲學的交融(來源:《呂氏春秋·古樂》《雲笈七籤·卷十一》)。
考古與實物考據
考古發現中,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編鐘群印證了“十二鐘”的實物形态。該編鐘組含十二件甬鐘,音域跨三個八度,其銘文詳細記載了律名、階名及演奏方法,為研究先秦樂律提供了實證(來源:湖北省博物館曾侯乙編鐘考釋資料)。
“十二鐘”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古代詞彙,具體解釋需結合文獻語境:
音律器具
指古代與“五音”“十二律”相配合的成套編鐘,共十二枚。據《管子·五行》記載,黃帝曾命人鑄造十二鐘以調和音律,如“修十二鐘以律人情”。此用途體現了古代禮樂制度中音律與自然、人倫的關聯。
代指十二律
在《淮南子·天文訓》中,“十二鐘”被引申為十二律的别稱,象征音律與時間的對應關系,如“副十二月”。此處“鐘”并非實物,而是律呂的抽象表達。
現代引申義(需注意語境)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時間飛逝”的比喻,如“十二個鐘頭轉瞬即逝”。但此用法缺乏古籍依據,可能是基于字面的現代衍生義,需謹慎使用。
建議:在學術或曆史語境中,優先采用音律相關的釋義,并參考《管子》《呂氏春秋》等原始文獻;若涉及現代比喻義,需明确标注為引申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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