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在望日(旧历每月十五日)朝参的官员。《宋史·礼志十九》:“在京朝官以上,朔望一朝紫宸,为朔参官、望参官,遂为定制。”
望参官是唐宋时期特有的官职称谓,指五品以上、按规定必须参加每月初五、十一、二十一、二十九日(或替代日)常朝觐见皇帝的官员。其核心含义可从字义与制度背景两方面解析:
“望参官”特指五品及以上,需在每月特定日期(含望日)参加常朝的高级官员。其身份区别于两类群体:
此制源于唐代朝参制度的分级管理,宋代沿袭并细化。据《宋史·礼志》载,宋真宗时期规定:
“文武官五日一赴起居,六参、望参、朔参并依旧制。”
此处明确将“望参”与“六参”(常参)、“朔参”(每月初一朝见)并列,成为定制。
清代学者赵翼在《陔余丛考·卷二十七》中考证:
“宋制,文武朝官,五日一赴起居……其五品以上,则又有望参、朔参之礼。”
印证了五品以上官员需履行“望参”义务的等级差异。
“望参官”体现了古代官僚体系的等级森严与时间仪式化特征。通过固定朝参频率区分官员身份,既强化皇权威仪,也维系了朝廷运转的秩序。这一称谓是研究唐宋职官制度与宫廷礼仪的重要切入点。
参考资料来源:
“望参官”是中国古代官员朝参制度中的特定称谓,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定义
指在望日(农历每月十五日)参加朝参的官员。这一制度将官员的朝见时间按月份中的特定日期划分,以规范朝廷礼仪。
历史背景与出处
该制度在宋代被明确记载于《宋史·礼志十九》:“在京朝官以上,朔望一朝紫宸,为朔参官、望参官,遂为定制。”。说明当时在京任职的官员需在朔日(初一)和望日(十五)分别参与朝会,形成“朔参官”与“望参官”的区分。
制度特点
相关术语
总结
“望参官”体现了古代官僚体系对时间与礼仪的严格划分,其制度化的记载反映了宋代中央集权下朝会礼仪的成熟。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查阅《宋史》或相关典章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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