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前朝遺民。 魯迅 《集外集拾遺補編·破惡聲論》:“今者古國勝民,素為吾志士所鄙夷不屑道者,則鹹入自覺之境矣。”參見“ 勝朝 ”。
由于“勝民”并非現代漢語常用詞彙,也未收錄于《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辭源》等權威辭書中,其含義需結合古籍語境及構詞法進行考釋。綜合古代文獻用例,“勝民”可釋為:
被征服的百姓
指戰争中失敗一方的民衆。此義源于“勝”的“戰勝、征服”義項(《說文解字》:“勝,任也”),如《周禮·地官·媒氏》載“凡男女之陰訟,聽之于勝國之社”,鄭玄注:“勝國,亡國也”,引申指被統治的遺民。故“勝民”可指亡國後受制于新政權的民衆。
地名引申義
或與古地名“勝”相關。春秋時有“勝”地(今山東萊蕪東),《左傳·隱公五年》有“公矢魚于棠”記載,杜預注:“棠,魯地。或曰即勝也。”若此,“勝民”或指該地居民,但此用法未見直接文獻佐證。
雖無“勝民”直接記載,但“勝國”一詞頻現(如《周禮·春官·喪祝》),指被周朝征服的殷商遺民。清代學者孫诒讓《周禮正義》疏:“勝國謂已亡之國”,可推知“勝民”即此類亡國遺民。
《逸周書·商誓》載“命予小子肆我殷戎,亦辨百度……勝民否□”,此處“勝民”與“殷戎”(殷商軍隊)并提,或指歸順的商民,印證“被征服者”之義。
未收錄“勝民”詞條,但“勝國”釋義可作旁證(上海辭書出版社,1986年)。
“勝”字條釋“戰勝”義,引《孟子·梁惠王上》“鄒人與楚人戰,則王以為孰勝”,為“征服”義提供依據(2015年版)。
對“勝國之社”的注解是理解“勝民”曆史語境的核心文獻(中華書局影印阮元校刻本)。
該詞屬曆史語境用語,現代漢語已罕用。若需準确理解古籍中的“勝民”,須結合具體文本分析,建議參考專業古籍整理版本(如中華書局點校本“二十四史”)及訓诂學著作(如王力《古代漢語》)。
注:因權威辭書未收錄該詞條,釋義主要依據古籍用例及構詞法推證,未提供網絡鍊接以确保學術嚴謹性。
“勝民”是“勝民”的繁體寫法,為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勝民(拼音:shèng mín)指“前朝遺民”,即舊朝代滅亡後遺留下來的百姓。例如魯迅在《破惡聲論》中提到:“今者古國勝民,素為吾志士所鄙夷不屑道者,則鹹入自覺之境矣。”。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典》或魯迅相關文獻(來源:、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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