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殺予奪的意思、生殺予奪的詳細解釋
生殺予奪的解釋
[hold power over sb.’s life and death] 形容統治者的權力極大,可以隨意決定人的生死
生殺予奪,惟其所欲
詳細解釋
語本《周禮·春官·内史》:“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詔王治。一曰爵……五曰殺,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奪。”後以“生殺予奪”指有權勢的人所掌握的能任意處置人民生命財産的權力。 唐 杜牧 《上宣州崔大夫書》:“今藩鎮之貴,土地兵甲,生殺予奪,在一出口。” 宋 蘇洵 《上皇帝書》:“其一境之内,所以生殺予奪富貴貧賤者,皆自我制之。” 明 王世貞 《鳳洲雜編》卷二:“大抵今日之事,為權奸之勢所脅……自天子以下,惟其言之聽,生殺予奪,惟其所欲。” 續範亭 《追悼*********之死想到一切人之死》:“在農奴制度、封建制度之下,苛政殺6*人非常厲害,生殺予奪操之君主。”
詞語分解
- 生殺的解釋 .指萌生凋落、昭蘇伏蟄、陰陽消長等自然規律。《莊子·天運》:“怨恩取與諫教生殺八者,正之器也。” 成玄英 疏:“應青春以生長,順素秋以殺罰。” 唐 白居易 《桐花》詩:“地氣反寒暄,天時倒生殺。”
- 予奪的解釋 ∶給予和剝奪生殺予奪 ∶指贊許和貶低褒貶予奪詳細解釋.賜予和剝奪。《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柄詔王馭群臣:一曰爵,以馭其貴。二曰祿,以馭其富。三曰予,以馭其幸……六曰奪,以馭其貧。” 鄭玄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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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擴展解釋
“生殺予奪”是一個漢語成語,形容統治者或有權勢者掌握對他人生命、財産的絕對控制權。以下為詳細解釋:
詞義分解
- 生:使人活命;
- 殺:處死;
- 予:給予(賞賜);
- 奪:剝奪(財物或權利)。
核心含義
指統治者或當權者能夠隨意決定他人的生死、賞罰,體現絕對的權力掌控。
用法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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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 最早見于《周禮·春官·内史》:“五曰殺,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奪。”;
- 唐代杜牧《上宣州崔大夫書》中也有引用:“生殺予奪,在一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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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場景
- 多用于描述古代君主、暴君或專制統治者對臣民的絕對控制權,含貶義;
- 例句:
“暴君大權在握,生殺予奪全憑一己喜怒。”
“在封建王朝,帝王對臣民有生殺予奪之權。”。
注意事項
- 讀音:“予”讀作yǔ(非“yù”),需注意字形不能寫成“矛”或“于”。
- 近義詞:草菅人命、大權獨攬;
反義詞:任人宰割、聽天由命。
若需更多例句或用法分析,可參考古籍文獻或權威詞典。
網絡擴展解釋二
《生殺予奪》這個詞的意思是指具有掌握生命和死亡權力的能力。生表示生命,殺表示死亡,予表示賦予,奪表示剝奪。綜合起來,意思是給予或剝奪生命的權力。
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生(一)殺(一)予(亻、弋)奪(一、力)
這個詞的來源可追溯到古代,它描述了一個人擁有決定他人生死的能力,通常用于形容統治者、跟權力和生命有關的情境。
《生殺予奪》在繁體字中的寫法與簡體字保持一緻,沒有特别改變。
在古時候漢字寫法方面,《生殺予奪》的字形與今天的寫法基本相同,沒有太大變化。
以下是《生殺予奪》的例句:
1. 他是一個權力獨攬的*********,對人民的生殺予奪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
2. 在古代社會中,皇帝擁有對臣民生死的生殺予奪權。
與《生殺予奪》相關的組詞有:
生命、生存、生活、殺戮、予以、賦予、奪去等。
近義詞有:命運、宿命、決定權、控制權等,它們都可以從不同角度描述一個人或團體對生死決定的能力。
反義詞則是:放任、自由、無能為力等,用于形容一個人或團體無法決定他人生死的狀态。
以上就是關于《生殺予奪》的詞義、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相關的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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