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舊時 北京 普濟堂 、 育嬰堂 每年清明收殓無主屍骸、度薦亡魂的活動。 清 潘榮陛 《帝京歲時紀勝·赦孤》:“兩堂清明日檢拾暴露骸骨及幼殤小兒殮葬,或化而瘞之,復延僧衆施食度薦,名曰赦孤。”
“赦孤”是一個具有曆史與民俗雙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如下:
“赦孤”指舊時北京普濟堂、育嬰堂在清明節期間進行的收殓無主屍骸、超度亡魂的慈善活動。活動内容包括檢拾暴露的骸骨、安葬夭折孩童,并延請僧人誦經施食以超度亡靈。
部分現代資料(如)将“赦孤”引申為成語,解釋為“赦免孤兒或照顧弱勢群體”,但此用法未被傳統文獻廣泛記載,可能為現代衍生義或誤讀。
清代潘榮陛《帝京歲時紀勝》明确記載:“兩堂清明日檢拾暴露骸骨……名曰赦孤。”,印證其曆史淵源。
“赦孤”主要指向明清時期北京地區的特定民俗活動,兼具慈善與宗教色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帝京歲時紀勝》等古籍原文。
赦孤,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其中,“赦”是由貝部和切部組成,拆分部首是貝,筆畫為7畫;“孤”是由子部和瓜部組成,拆分部首是子,筆畫為5畫。
“赦孤”這個詞來源于古代的法律制度,是指赦免犯罪被害人的子女的刑罰。犯罪者或犯罪後被判刑的人在特定情況下可以得到緩刑或者獲得特赦,而被害人的子女也會受到新政策的保護,不再受到刑罰的懲罰。
“赦孤”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赦孤」。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赦孤”可以寫作「赦孤」。與現代漢字相比,古代的漢字結構更加複雜,筆畫更多,字形上有一些變化。
以下是一個使用“赦孤”這個詞的例句:
政府決定對于那些犯罪被害人的子女進行一次特殊的赦免,以使他們能夠重新開始自己的生活。
與“赦孤”相關的詞語有:赦免、寬大、免罪、減刑等。
與“赦孤”相反的意思是針對犯罪者的懲罰,并沒有減輕受害人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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