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贍養家口的田地。 明 鄭仲夔 《耳新·正氣》:“至庶妹母奉事吾有年,當足其衣食,撥與贍田收租以給之。”《明史·潞王翊鏐傳》:“ 翊鏐 居藩,多請贍田、食鹽,無不應者。”
“贍田”是古代漢語中的專有名詞,指代一種具有特定社會功能的田産形式,其核心含義為用于供養、贍濟的專用田地。根據曆史文獻及辭書釋義,該詞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詞源構成
“贍”在《說文解字》中釋為“給也”,本義為供給、資助;“田”即土地。二者組合後,“贍田”特指以經濟供給為目的的田産,常見于宗族、寺廟或官府為保障特定群體生計而設置的田産。
社會功能與用途
贍田在曆史上主要用于三種場景:
曆史演變與制度特征
贍田制度在宋元時期趨于成熟,明代《大明律》明确其免稅特權,清代則因土地兼并加劇逐漸消亡。其管理多遵循“永業田”原則,禁止買賣典當,收益定向分配。
現代語義延伸
當代語境中,“贍田”一詞偶見于地方志或民俗研究,指代曆史上遺留的公益性田産遺迹,或借喻社會保障機制(如“教育贍田基金”等類比表述)。
“贍田”是一個曆史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但核心指向與家庭供養相關的土地概念。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贍田指用于贍養家口的田地,即通過土地産出維持家庭成員生活所需。該詞多見于明代文獻,如《明史》記載潞王朱翊鏐多次請求增加贍田和食鹽供給。
部分來源(如查字典)将“贍田”解釋為成語,比喻養育和照料人民,強調通過治理土地實現富饒與安定。這種用法更偏向抽象的社會治理層面,但需注意該解釋與其他曆史文獻的差異。
“贍田”主要指供養家庭的土地,常見于明代經濟與制度記載。其延伸的比喻義(如治國安民)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明史》或鄭仲夔《耳新》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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