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權柄。統治的權力。《商君書·修權》:“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則治,權制獨斷於君則威。”
(2).權宜之制,臨時制訂的措施。《後漢書·崔駰傳》:“俗人拘文牽古,不達權制,奇偉所聞,簡忽所見,烏可與論國家大事哉!” 清 趙翼 《廿二史劄記》卷十四:“ 晉文帝 之喪,臣民皆從權制,三日除服。”
“權制”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quán zhì,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解釋:
統治權柄
指掌控國家或組織的核心權力,強調權威的集中性。例如《商君書·修權》提到“權制獨斷于君則威”,說明君主通過集中權力建立威信。
臨時措施
指因時制宜、臨時制定的策略或法規。如《文選·揚雄·解嘲》中“聖漢權制,而蕭何造律”,表明蕭何根據時勢制定法律。
威權與法制的結合
在治理中兼顧權威與制度規範。例如《三國志》評價諸葛亮“約官職,從權制”,體現其通過制度約束與靈活管理結合治國。
該詞多用于曆史或政治語境,現代可引申為“靈活的制度設計”。需注意,其具體含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如古代側重權力集中,現代可能更強調動态管理。
《權制》是一個漢字詞語,可以拆分為“權”和“制”兩個部分。它的意思是指通過某種機制或規則對權力進行限制和調控。
“權”字的部首是“木”,總共有十一畫;“制”字的部首是“刀”,總共有八畫。
《權制》一詞源自于古代漢語,可以追溯到明朝,最早出現在《明秋宴紀實稿》這本書中。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與簡化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權字的寫法和現代略有不同。權的上方多有一個象征權益的“目”字旁,表示掌握權力。制字則在刀字旁下方多加一個日字旁,表示制約和限制。
1. 在一個民主國家中,法律是對權力的制約與規範。
2. 我們需要建立一個健全的權制機制,以确保公平和正義。
- 權力:指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決定他人行為的能力。
- 制度:指一定的規則或機制,對社會行為進行規範和約束。
- 執行:指按照制度和規定進行實施和行動。
- 權力控制:指對權力進行控制和管理。
- 權威管理:指對權威進行管理和調節。
- 權利放任:指對權利沒有限制和約束。
- 權力濫用:指權力過度使用或不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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