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封建時代下級官員趨步至官廳,按禮谒見長官。文職北面跪拜,長官立受;武職北面跪叩,自宣銜名,長官坐受。 宋 沉括 《夢溪續筆談》:“ 成都府 知録,雖京官,例皆庭參。”《宋史·鄭剛中傳》:“都統每入謁,必庭參然後就坐。”《儒林外史》第十一回:“垂老得這一個教官,又要去遞手本,行庭參,自學得腰胯硬了,做不來這樣的事。”
庭參是古代中國官場中的一種正式拜見禮儀,特指下級官員在特定場合按規儀拜見上級官員的行為。其核心含義與儀式形式如下:
儀式性質
指下屬官員在官署廳堂(庭)按等級次序向長官行禮參拜,常見于新任官員報到、節日慶賀或公務彙報等正式場合。該儀式強調尊卑秩序,屬官方禮儀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
曆史背景
盛行于宋、元、明、清時期。據《宋史·禮志》記載,文武官員赴任後需"庭參"主官,如節度使見宰相須"舞蹈拜叩";明代州縣官每日清晨需庭參知府,稱"衙參" 。
空間規範
行禮地點限定于官署正廳(庭),《朱子語類》載:"百官晨集,序立庭下,俟長官升堂,分行參揖。" 體現儀式的莊重性與空間象征意義 。
等級差異
禮制功能
通過儀式化行為強化官僚體系層級,《唐六典》将庭參納入"百官相見儀制",成為權力結構的視覺化表達 。
制度演變
清代簡化庭參程式,但《清會典》仍保留"屬官見長官,行庭參禮"條款,直至清末官制改革後逐漸廢止 。
參考資料來源
“庭參”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tíng cān,其核心含義指封建時代下級官員按禮儀谒見長官的禮節。以下是詳細解釋:
庭參是古代官場禮儀制度的一部分,要求下級官員進入官廳後,根據自身職務性質(文職或武職)向長官行特定跪拜禮。
主要用于地方官員拜見上級或特定職務的例行參拜,例如宋代成都府的京官也需遵守此禮,體現嚴格的等級制度。
部分資料(如)将“庭參”解釋為“庭院中種植人參,比喻在組織中起重要作用的人”,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曆史文獻,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讀。主流定義仍以古代官場禮儀為主。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夢溪續筆談》《宋史》等原始文獻,或參考搜狗百科、滬江詞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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