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漢書·崔寔傳》:“ 靈帝 時,開 鴻都門 榜賣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黃綬各有差”。後以“鴻都之事”指賣官鬻爵以求財貨。《南齊書·良政傳·裴昭明》:“下官忝為邦佐,不能光益上府,豈以 鴻都 之事仰累清風。”
“鴻都之事”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如下:
指賣官鬻爵以求財貨的行為,多用于形容古代官場腐敗或權錢交易的現象。
源自《後漢書·崔寔傳》記載的東漢靈帝時期事件:漢靈帝劉宏曾在洛陽的鴻都門公開張榜售賣官職,從公卿到地方官職均明碼标價,導緻官場腐敗加劇。這一典故成為後世批判政治腐敗的典型事例。
部分資料(如)将其泛化為“重大事件”,但結合權威文獻,其核心含義更聚焦于政治腐敗,需根據具體語境判斷。
《鴻都之事》是一個成語,由兩個部分組成,即“鴻都”和“之事”。下面将對這個成語進行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等方面進行詳細描述。
根據成語的構成,可以将“鴻都之事”拆分為“鴻都”和“之事”兩部分。“鴻”字的部首是“鳥”,總共有9個筆畫;“都”字的部首是“邑”,總共有8個筆畫。“之”字的部首是“丿”,總共有3個筆畫;“事”字的部首是“亅”,總共有5個筆畫。
《鴻都之事》源自于中國的古代故事和文學作品。
《鴻都之事》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鴻都之事」。
在古代,漢字寫法有所不同。《鴻都之事》在古時候的寫法為「鴻都之事」。
他在《鴻都之事》中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
鴻都之情、鴻都之宴、鴻都之雅、鴻都之禮
鴻都之故、鴻都之事項、鴻都之事情、鴻都之事物
無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