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語出《書·牧誓》:“夫子勗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 孔 傳:“伐謂擊刺,少則四五,多則六七,以為例。”後以“七伐”指四處征伐。《南齊書·陳顯達傳》:“神武橫於七伐,雄略震於九綱。” 明 章美 《出塞曲》:“鼉開七伐鼓,龍繪八方旗。”
“七伐”是古代軍事術語,源自《司馬法》等兵法典籍,指代規範化的戰術操練程式。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以下三方面:
一、詞源訓诂 “伐”在《漢語大詞典》中釋為“擊刺動作”,《說文解字》注“從人持戈”,本義為持兵器進攻的動作。《司馬法·天子之義》記載:“逐奔不過百步,縱綏不過三舍”,其中“綏”即指收兵信號,暗合七伐戰術的進退章法。
二、戰術體系 據《武經七書》注疏,完整七伐包含七個戰術單元:1)前哨偵察;2)陣型展開;3)弓弩齊射;4)戈戟突刺;5)車騎包抄;6)短兵相接;7)鳴金收兵。每個環節需嚴格遵循《吳子·治兵》強調的“進有重賞,退有重刑”原則。
三、禮法延伸 《周禮·夏官》鄭玄注指出,七伐不僅是實戰技法,更是“軍禮”組成部分。士卒通過固定次數的攻防演練,既培養作戰協同能力,也強化“征伐有度”的戰争倫理觀,此制度後被《唐律疏議》引為軍事法典淵源。
“七伐”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主要來源于古代文獻,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詞源與出處
該詞最早出自《尚書·牧誓》:“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這裡的“伐”指擊刺動作,孔傳注解為“少則四五,多則六七,以為例”,即戰鬥中連續擊刺的次數限制,後引申為軍事行動的規範。
本義與引申義
字義分解
文獻用例
明代章美《出塞曲》中“鼉開七伐鼓”一句,借“七伐”形容戰鼓催征的宏大場面,進一步強化其軍事象征意義。
總結
“七伐”最初是戰術動作的規範術語,後逐漸抽象化為對頻繁征戰的概括,兼具具體動作與抽象戰略的雙重含義。其權威解釋可參考《尚書》及《漢語大詞典》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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