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攤派分配。 唐 元稹 《論當州朝邑等三縣代納夏陽韓城兩縣率錢狀》:“ 元和 十三年敕,緣 夏陽 、 韓城 兩縣殘破,量減逃戶率稅,每年攤配 朝邑 、 澄城 、 郃陽 三縣代納。” 唐 元稹 《陰山道》詩:“稅戶逋逃例攤配,官司折納仍貪冒。”
“攤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略有差異,但核心都與“分攤、分配”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攤配”指按照一定規則或比例進行平均分攤或分配。例如,團隊成員均分工作量、公共資源公平分配等場景均可使用該詞。其核心在于強調分配的公平性和規則性。
該詞最早見于唐代文獻,如元稹《論當州朝邑等三縣代納夏陽韓城兩縣率錢狀》中提到因災減稅後,将稅負“攤配”至其他縣代納。這體現了古代政府通過攤配實現稅負均衡的治理方式。
“攤配”兼具曆史深度與現代實用性,既可用于描述古代稅制中的攤派,也可指代現代社會的公平分配行為。其核心始終圍繞“規則性均分”展開。
攤配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平均分配、公平分攤的意思。它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的部首是手,右邊的部首是非常。手表示人的行動,非常表示平均。
攤配的左邊部首是手,它表示人的行動;右邊的部首是非常,表示平均。根據部首的位置,它的筆畫順序是:手為7畫,非為8畫,常為11畫。
攤配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演變過程。在古代,人們常常不公平地分配財物和勞動力。為了追求公平和平等,後來形成了“攤配”這個詞,用來表示平均分配的概念。
攤配的繁體字為「攤配」。
在古代,攤配的寫法與現代略有不同。當時,手部的畫數更少,非常部更多,常字的下邊多加了一個加號。具體寫法是「攴配」。
1. 他們商量着如何攤配遺産,使每個人都能得到公平的份額。
2. 在項目組中,任務會被攤配給每個成員,确保大家的負擔相對平均。
攤位、配給、分攤、分配
均分、分享、均勻分配
集中、不公平、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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