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代國家為安邊求和每年對外的贈物。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七:“ 六符 蓋為虜畫策增歲賂者,然其尊戴中國尚爾如此,則盟好中絶,誠可惜也!”
歲賂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古代政治經濟制度理解。根據權威辭書及曆史文獻記載,該詞釋義如下:
指中原王朝每年向周邊政權(尤指北方遊牧民族)繳納的固定錢物,屬屈辱性外交政策。其本質是以財物換取和平,避免軍事沖突。據《漢語大詞典》記載,“歲”指每年,“賂”指饋贈財物,合稱即“按年進貢的財物” 。
盛行于宋遼、宋金時期,如《宋史·食貨志》載“澶淵之盟定歲币銀絹三十萬”,後成為兩宋應對北方威脅的常規策略 。
多以白銀、絹帛、茶葉等實物為主,具有強制性與周期性。如南宋向金國納“歲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金史·交聘表》)。
加重民衆賦稅負擔,被文人斥為“積弱之策”。蘇轼《策略》曾批判:“歲以金缯數十百萬資強敵” 。
該詞承載屈辱外交記憶,常見于史論。如清代魏源《聖武記》評:“宋之歲賂,適以自困”,強調其對國力的削弱作用 。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ISBN 978-7-100-01585-3)
- 《宋史·食貨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 蘇轼《策斷》三篇(載于《蘇東坡全集》)
- 魏源《聖武記·卷十四》(嶽麓書社整理本)
注:因古籍無直接網絡鍊接,依據通行紙質版本标注來源
“歲賂”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有所側重,綜合多個權威來源可作如下解釋:
“歲賂”由“歲”(年)和“賂”(財物、賄賂)組成,字面可理解為每年定期贈送財物。其核心含義是通過財物饋贈換取利益,常見于以下兩種場景:
曆史背景
宋代因軍事弱勢,常以“歲賂”換取和平。例如《老學庵筆記》記載,陸遊提到“六符蓋為虜畫策增歲賂者”,反映當時通過增加贈物維持盟約的無奈。
與普通賄賂的區别
“賂”本身指財物或行賄(如“賄賂”),而“歲賂”将這一行為與時間綁定,凸顯其制度化和持續性。需注意,現代語境下該詞多用于曆史讨論,日常較少使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宋代歲币制度或相關史實,可參考《老學庵筆記》等文獻,或查閱權威曆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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