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松明做成的火把。《新華月報》1979年第4期:“兩隻淚眼一晃,在松明火把下發出光亮。”《花城》1981年第6期:“兩個壯小夥舉着松明火把,從齊腰深的水裡走了過來。”
松明火指由松木制成的照明用具,其核心特征在于利用松木富含油脂的特性實現持久燃燒。從漢語詞典角度解析,“松明”一詞最早見于宋代文獻,指代經風幹處理的松木條,因木質緊密且含脂量高,點燃後火光明亮、煙塵較少,常用于夜間行路或臨時照明。火把作為基礎照明工具的統稱,與松明結合後形成專指松木制火具的固定搭配,《漢語大詞典》收錄該詞時特别标注其“古時山野常用”的地域特征。
從材質結構分析,松明火把需選用樹齡十年以上的油松主幹,經劈削成條狀後陰幹三個月以上,使松脂均勻滲透木質。《齊民要術》記載其制作需“取松心為炬”,強調保留含脂量最高的樹芯部分。燃燒性能方面,中國科學院植物研究所實驗數據顯示,标準尺寸(直徑3cm×長度40cm)的松明火把可持續燃燒45-60分鐘,火焰溫度可達600-800℃。
在文化意象層面,該詞常見于古典文學場景描寫,如《水浒傳》第十六回“松明火把晃山川”的夜行軍描寫,既體現實用功能又營造特定時空氛圍。現代方言調查顯示,該詞彙仍在閩浙山區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存續。
“松明火把”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sōng míng huǒ bǎ,指用松明(松木制成的可燃物)做成的火把。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松明火把由富含油脂的松木制成,因松木易燃且耐燒,常用于古代或傳統場景中提供照明。其名稱直接體現了材料與用途的結合。
材料特性
松明是松樹含油脂較多的部分,燃燒時火焰明亮且持久,適合制作火把。這種特性使其在缺乏現代照明工具時被廣泛使用。
文學與曆史應用
該詞常出現在文學作品中,例如:
象征意義
松明火把不僅指實物,也可比喻為“指引方向或啟迪心靈的事物”,如黑暗中提供光明與希望。
總結來看,這一詞語既承載了傳統生活工具的功能性描述,又蘊含文化層面的隱喻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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