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官府的告示牌或捕人的票牌。《古今小說·陳禦史巧勘金钗钿》:“次日,察院小開門,挂一面憲牌出來。牌上寫道:‘本院偶染微疾,各官一應公務,俱候另示施行。’”《二刻拍案驚奇》卷四:“ 謝廉使 審得真情,即發憲牌一張,就差 史應 、 魏能 兩人賫到 新都縣 ,着落知縣身上,要僉事 楊某 正身。” 清 李漁 《比目魚·奏捷》:“求老爺賞憲牌一紙,待小将扮做商人前去緝獲。”
“憲牌”是古代官府使用的一種文書或标識,具體含義如下:
基本定義
指舊時官府的告示牌或捕人票牌,主要用于發布公告或執行逮捕任務。例如《喻世明言》中提到“挂一面憲牌”,即官府張貼告示。
功能與用途
詞源與結構
現代延伸争議
部分現代解釋(如)将其引申為“憲法”或法律文件,但此用法缺乏曆史文獻支持,可能為誤用或現代擴展義。
傳統語境中,“憲牌”主要指官府公告或捕人憑證,需結合具體文獻理解,現代引申義需謹慎考據。
憲牌(xiàn pái)是一個含義豐富的詞語,它拆分為“宀”和“牛”,包含11畫。
“宀”是表示房屋的意思,而“牛”則代表着力量和權威。因此,憲牌的意思可以解釋為“具有權力和力量的法律文件”。
憲牌一詞最早出現在中國的古代法律制度中。它是指一種憲法類似的文件,以明确規定國家的基本法律原則、權力機構的組織、職責和運行方式,以及公民的權利和責任。
憲牌的繁體字為「憲牌」。
在古代,憲牌的漢字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例如,以明代為例,憲牌的漢字寫法為「憲牌」或「憲栞」。
1. 依法制定新的憲牌,确保國家的穩定和發展。
2. 根據憲牌的規定,公民享有************的權利。
1. 憲法:國家的最高法律文件,憲牌的更高級别。
2. 法律:國家規定的具有約束力的行為準則。
3. 通牒:向他國或組織發出的正式文件,要求對方接受一定條件。
條例、規章、章程
廢除、取消、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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