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訟之鬼魅。 明 海瑞 《興革條例·刑屬》:“昔人謂好色是色鬼迷,好貨是貨鬼迷也。淳民喜訟是被訟鬼迷也。”
“訟鬼”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如果需要進一步考證古籍原文或分析具體案例,可以參考《興革條例》等明代文獻。
《訟鬼》這個詞是指在訟事中專門以各種手段來欺騙、陷害人的人。他們常常通過僞造證據、篡改事實等手段,以不正當的方式達到自己的目的。這些人常常不擇手段,不顧他人的權益和公平正義,隻為了滿足自己的私利,因此被稱為“訟鬼”。
《訟鬼》這個詞的拆分部首分别是言和鬼,它的總筆畫數是17畫。
《訟鬼》這個詞最早見于中國古代文獻《說文解字》。其中,鬼字的含義是指凡有欺詐、謀害之意的人,而訟則指訴訟、争論之意。訟鬼的含義由此得來。
《訟鬼》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寫法仍然是「訟鬼」。
在古代,經過演變和整理之後,訟鬼在不同朝代的寫法有所差異。其中最為常見的古代漢字寫法是「訟鬼」的結構。
1. 他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正直,實際上卻是個訟鬼,經常使用各種手段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2. 這個案件中的訟鬼希望通過篡改證據來改變事實,但是最後還是被揭穿了。
1. 訟案:指訴訟案件。
2. 訟師:指在法庭上代理當事人的律師。
3. 訟訟:形容吵鬧、争執不休。
1. 訟棍:意思與訟鬼相似,指為了達到自己的私利而使用不正當手段的人。
2. 訟詐:指在訟事中使用欺詐手段。
正直、誠實、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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