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死有馀辜。 宋 蘇轼 《謝除兩職守禮部尚書表》之二:“臣等雖三尺之喙,日誦五車之書,反不如醫蔔執技之流、簿書犇走之吏,其為屍素,死有餘誅。”
“死有餘誅”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指罪大惡極之人即使被處死,仍不足以抵消其罪行,引申為對極端惡行的強烈譴責。該成語由“死有餘辜”演變而來,“誅”在此處意為“懲處、責罰”,強調罪行之深重已超越生死可贖的範疇。
從構詞結構看,“死”指生命終結,“有餘”表示超越限度,“誅”原指古代刑罰中的誅殺,後擴展為嚴厲懲處。四字組合形成遞進式語義,凸顯罪責的不可寬恕性。該成語常見于書面語境,多用于批判重大惡性事件或曆史人物的道德審判,例如:“秦桧陷害忠良,縱死有餘誅,仍難平後世之憤。”
權威辭書《漢語成語源流大辭典》收錄該詞條,指出其最早可追溯至明代文獻《萬曆野獲編》,其中記載:“奸佞禍國,雖死有餘誅。”現代語言學家王力在《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中亦強調,“誅”在此語境下承載着法律與道德的雙重審判意味。
該成語的語義強度高于普通貶義詞,使用時應嚴格對應重大惡性事件。在近義辨析方面,與“十惡不赦”相比更側重刑罰的不可抵償性;與“罪不容誅”相比則強化了“死後仍須追責”的倫理維度,體現漢語成語中生死觀與刑罰觀的深度交融。
“死有餘誅”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綜合高權威性網頁(如、3、6)可知,該成語核心含義穩定,無歧義。其用法和解釋在古今文獻中保持一緻,突顯漢語成語的傳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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