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供食用的家畜如豬、羊等的頭、蹄、肝、肺。 清 翟灏 《通俗編·飲食》:“其豬、羊頭、蹄、肝、肺則稱四件。”
“四件”的漢語釋義解析
“四件”在漢語中屬于複合量詞結構,通常指代具有特定關聯性的四類物品或組成部分。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種釋義方向:
基礎釋義:組合式代稱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四件”可泛指由四部分構成的成套物品,如傳統婚俗中的“四件禮”(茶葉、糕點、酒水、布匹),或現代語境下的“卧室四件套”(被套、床單、枕套、靠墊套)。
服飾領域:衣物類别特指
在紡織行業,“四件”常指上衣、下裝、内衣、外衣四類基礎服裝,這一用法可追溯至清代《揚州畫舫錄》中“衣分四件,各司其職”的記載,反映古代服飾分類标準。
器具與禮儀:功能性組合
古代器物研究中,“四件”多用于描述配套工具,如文房四寶(筆、墨、紙、硯)或祭祀禮器(鼎、爵、簋、盤)。《考工記》注疏強調“四件成組,禮制之基”,突顯其在傳統禮儀中的規範性意義。
現代引申:生活場景泛化
當代語境下,“四件”進一步擴展至家電、家具等領域,例如“廚房四件”(冰箱、竈具、油煙機、微波爐)或“客廳四件”(沙發、茶幾、電視櫃、燈具),體現詞彙隨社會發展産生的泛化特征。
參考資料
“四件”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含義如下:
指供食用的家畜(如豬、羊等)的四個特定部位,即頭、蹄、肝、肺。這一說法源自清代翟灏《通俗編·飲食》的記載:“其豬、羊頭、蹄、肝、肺則稱四件”。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方言用法,可參考《通俗編》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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