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說得過去,講得通。 金 王若虛 《論語辨惑二》:“諸子之言,亦俱説得去,然安知其果然哉?”《兒女英雄傳》第五回:“若説你往 南河 、 淮安 一帶還説得去,怎的説到是往 河南 去?”
“説得去”是漢語中的曆史用法,現多寫作“說得去”(簡體形式),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解釋如下:
指某種說法或理由在邏輯上能夠成立、可以接受,相當于現代漢語中的“說得過去”或“講得通”。例如:
該詞多見于明清文獻,反映古漢語中通過複合動詞表達邏輯判斷的特點。隨着語言簡化,現代漢語逐漸用更直白的短語替代此類結構。
《說得去》是一個成語,意為說得通、講得通、說服得了。當我們要解釋、闡述某件事情時,如果我們能夠用合理的邏輯和語言,使對方理解并接受我們的觀點,就可以說我們的話“說得去”。
《說得去》這個詞由4個部首組成,分别是“言”、“彳”、“口”、“戈”,總共10個筆畫。
《說得去》一詞最早見于《紅樓夢》一書中。在第一回中,賈母對寶玉說:“你這寶天,我想是愚不勝情罷了。你當初自己立志念書,到今日偏隻說了三絕:說得去、寫得去、念得去。”這裡寶玉用“說得去”形容自己說話拿得出手,引申為對某人或某事的解釋有邏輯、有說服力。
在繁體漢字中,《說得去》可寫作「説得去」。
古時候,《說得去》的寫法可能與現代略有不同,但基本上與現代寫法相似。
1. 他的觀點真的「說得去」,我開始認同他的看法了。
2. 你的解釋「說得去」嗎?我還有一些疑問。
說服、說理、說客、說教。
通順、明白、合理、合乎邏輯。
說不通、說不來、無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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