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方伯讨伐有罪的諸侯。《公羊傳·僖公四年》:“ 齊 人執 陳 袁濤塗 ……執者曷為或稱侯?或稱人?稱侯而執者,伯讨也。稱人而執者,非伯讨也。” 何休 注:“言有罪方伯所宜讨。” 徐彥 疏:“即下二十八年 晉侯 執 曹伯 畀 宋 人, 成 十五年 晉侯 執 曹伯 歸之于京師之屬是也。”
“伯讨”一詞的含義需結合不同文獻來源綜合理解,主要存在以下兩種解釋:
古代曆史語境中的本義()
根據《公羊傳》及古代注釋,“伯讨”指“方伯(一方諸侯之長)讨伐有罪的諸侯”。例如春秋時期,齊桓公以霸主身份代表周天子讨伐有罪的陳國袁濤塗,即符合“伯讨”的定義。這一用法強調方伯代行天子職責、維護禮法的權威性。
現代引申的成語含義()
現代詞典中,“伯讨”被解釋為成語,引申為“因争奪利益而互相攻擊、指責”。其中“伯”指兄長或長輩,“讨”指争奪權益,隱含因私利破壞團結的貶義,常用于描述内部争鬥。
伯讨(bó tǎo)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伯(bó)和讨(tǎo)。
伯的部首是人,它的筆畫數為5;讨的部首是言,它的筆畫數為7。
伯讨這個詞的來源很有趣。它起初是古代漢字中的一個人名,後來演變成代表一種特定的行為态度或者心情。
伯讨在繁體中的寫法是「伯討」。
在古代漢字中,伯讨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然而,隨着時間的推移,現代漢字的标準化,伯讨的寫法也逐漸統一起來。
以下是一些使用伯讨的例句:
1. 他對這個問題很伯讨。
2. 她的态度讓人感到伯讨。
3. 每個人都有時候會伯讨一下。
伯讨可以用來組成一些詞語,例如:伯讨态度、伯讨心情等。
和伯讨意思相近的詞語有:不滿、抱怨、不悅等。
和伯讨意思相反的詞語有:滿意、歡欣、開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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