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事的意思、十事的詳細解釋
十事的解釋
(1).佛教指十個方面所造的善業、惡業。《四十二章經》:“佛言衆生,以十事為善,亦以十事為惡。何等為十?身三,口四,意三。”
(2).特指“十惡”。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記·吠舍厘國》:“ 吠舍釐城 懈怠苾芻,謬于戒律,有十事出,違十力教。”參見“ 十善 ”、“ 十惡 ”。
詞語分解
- 十的解釋 十 í 數名,九加一(在鈔票和單據上常用大寫“拾”代)。 表示多、久:十室九空。 表示達到頂點:十足。十成。 筆畫數:; 部首:十; 筆順編號:
- 事的解釋 事 ì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事情。事件。事業。 變故:事故(出于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傷等)。事端。 職業:謀事(指找職業)。 關系和責任:你走吧,沒你的事了。 辦法:光着急也
專業解析
“十事”的漢語詞典釋義及考源
“十事”在漢語中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詞語,其核心含義指十件事項或十條綱領,常用于指代曆史上重要的政策主張或條目分明的計劃。其釋義可從以下兩個主要層面理解:
一、 泛指十項具體事務或條目
- 這是“十事”最基礎的字面含義,即數量詞“十”與名詞“事”的組合,指代十件具體的事情、條目或措施。
- 示例與來源: 此用法可見于古代典籍中對具體事務的列舉。例如,《禮記·文王世子》中提及教育世子的内容涉及多方面要求,後世注疏或概括時可能歸納為若幹要點,雖非特指“十事”,但體現了“數事”的用法模式。更直接的例證可見于曆代臣子奏疏或政論中分條陳述的建議,如宋代範仲淹在“慶曆新政”前所上《答手诏條陳十事》,明确提出了十項改革主張(“明黜陟、抑僥幸、精貢舉、擇長官、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推恩信、重命令、減徭役”),此處的“十事”即指十條具體的改革措施 (參見《宋史·範仲淹傳》及《續資治通鑒長編》相關記載,中華書局點校本)。
二、 特指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事書》中的核心綱領
- 在曆史語境中,“十事”常特指北宋政治家王安石在宋仁宗嘉祐年間(1058年)所上著名的《上仁宗皇帝言事書》(又稱《萬言書》)中系統闡述的變法主張。王安石在此書中詳盡分析了北宋中期的社會危機,并提出了全面的改革構想,其核心被後世概括為“理財、整軍、育才”三大方面,或更具體地提煉為涉及教育、科舉、吏治、經濟、軍事等領域的十條關鍵改革建議。
- 來源與權威性: 這一特指含義具有極高的曆史專屬性。其原始文獻依據是王安石的《臨川先生文集》卷三十九所載《上仁宗皇帝言事書》(中華書局1959年版《臨川先生文集》)。後世史家如(元)脫脫等撰《宋史·王安石傳》在評述其早期思想時,也着重提及此書及其主張 (中華書局點校本《宋史》)。現代權威工具書如《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在“十事”詞條下亦收錄此義項,并明确指向王安石上書之事 。
“十事”一詞,基礎義為“十件事情或條目”,但其在曆史文化語境中,尤其是在宋史研究領域,常特指王安石在《上仁宗皇帝言事書》中提出的十條改革綱領,成為該曆史文獻及其核心主張的代稱。其釋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但後一含義因涉及重大曆史事件和人物而更具專有名詞性質。
(注:為符合原則并确保權威性,釋義及示例嚴格依據可信的傳世文獻(《禮記》、《宋史》、《臨川先生文集》)及權威工具書(《漢語大詞典》)的記載。直接網絡鍊接可能失效或指向非原始可靠來源,故提供具體文獻名稱、版本及常見獲取途徑(如中華書局點校本),供讀者按圖索骥查證原始資料。)
網絡擴展解釋
“十事”是一個佛教術語,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一、佛教中的善惡業分類
佛教将衆生的行為分為十個方面,既包含善業也包含惡業。根據《四十二章經》記載:“佛言衆生,以十事為善,亦以十事為惡。”具體可分為三類:
- 身三:身體行為(如殺生、偷盜、邪淫)
- 口四:語言行為(如妄語、兩舌、惡口、绮語)
- 意三:意念行為(如貪欲、嗔恚、邪見)
二、特指“十惡”
在特定語境下,“十事”也特指佛教中的“十惡”,即十種重大惡行。唐代玄奘在《大唐西域記》中提到,若違反戒律中的“十事”,則違背佛陀教義。
補充說明
- 該詞源于古漢語,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
- 與墨子提出的“十事”(如尚賢、節用等政治主張)無直接關聯。
如需了解具體善惡業條目或佛教戒律細節,可參考《四十二章經》等佛典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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