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誓衆于社。謂田獵祭社之前教習戰陣之法。《禮記·郊特牲》:“而君親誓社,以習軍旅。” 鄭玄 注:“君親誓社,誓吏士以習軍旅,既而遂田,以祭社也。” 孫希旦 集解:“誓社,謂於社田而誓之也……凡四時之田,誓皆有二:一為教陳之誓,一為田獵之誓。田獵,司徒誓之;教陳,則君親誓之。蓋教陳以象用師,用師必君親誓師,故教陳亦然。”
“誓社”是一個源自中國古代禮儀制度的詞語,其含義在不同文獻中有細微差異,但核心與軍事訓練和祭祀活動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指古代田獵祭祀土地神(社)前進行的軍事演練和誓師儀式。該詞最早見于《禮記·郊特牲》,強調君主在社祭時親自訓誡士兵,通過田獵活動模拟戰陣操練。
軍事訓練
春秋兩季田獵前,君主會組織士兵進行戰陣演習(“教陳”),并頒布軍令(“誓”),以提升軍隊作戰能力(《禮記》鄭玄注)。
祭祀結合
田獵結束後,需用獵獲的動物祭祀土地神(“祭社”),體現古代“兵農合一”的傳統(孫希旦集解)。
雙重誓詞
根據儀式性質不同,誓詞分為兩類:
部分現代解釋(如)将其引申為“效忠社團或組織的誓言”,但此用法缺乏古籍直接支持,可能是基于“誓”與“社”字義的現代擴展。
主要出自《禮記·郊特牲》及漢代鄭玄、清代孫希旦的注釋,說明其作為古代禮制術語的權威性(-4)。
提示:若需查閱《禮記》原文或相關注釋,可參考漢典等古籍數據庫獲取完整信息。
《誓社》是指對社會事物在道義上做出莊重而鄭重的誓言。它體現了個體對于社會責任的承擔和對道德原則的忠誠。
《誓社》是由“言”、“示”、“缶”、“心”四個部首組成。它的總筆畫數為23劃。
《誓社》是典故體現,出自《史記·孟子荀卿列傳》。它在繁體中為「訾社」。
古代對《誓社》的漢字寫法有些差異,如《辭源》中記載:“社,古文作葹(音為shi)此作俗字。《史記·範睢蔡澤列傳》:“社起幹戈。”郭璞注:“社,停也。”。
他在重要場合莊重地宣讀了自己的《誓社》。
宣誓、社會責任、原則忠誠。
誓詞、誓約、誓言。
放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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