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社的意思、誓社的详细解释
誓社的解释
誓众于社。谓田猎祭社之前教习战阵之法。《礼记·郊特牲》:“而君亲誓社,以习军旅。” 郑玄 注:“君亲誓社,誓吏士以习军旅,既而遂田,以祭社也。” 孙希旦 集解:“誓社,谓於社田而誓之也……凡四时之田,誓皆有二:一为教陈之誓,一为田猎之誓。田猎,司徒誓之;教陈,则君亲誓之。盖教陈以象用师,用师必君亲誓师,故教陈亦然。”
词语分解
- 誓的解释 誓 ì 当众或共同表示决心,依照说的话实行:誓师。誓词。誓愿。誓死。 表示决心的话:发誓。宣誓。立誓。 笔画数:; 部首:言; 笔顺编号:
- 社的解释 社 è 古代指土地神和祭祀土地神的地方、日子以及祭礼:春社。秋社。社日。社稷(“社”是土神,“稷”是谷神,古代君主都祭社稷,后用以借指国家)。 团体或机构:报社。结社。 笔画数:; 部首:礻; 笔顺
专业解析
"誓社"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的复合词,其含义需要结合"誓"与"社"二字的本义及古代文化背景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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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释义:
- 誓: 本义指严肃地立下诺言或发出约束性的言语,表示决心遵守或坚决执行某事,常带有神明见证或自我约束的意味。在先秦时期,"誓"尤其指一种正式的、具有约束力的盟约或宣言,常用于军事行动前的动员(军誓)或重要政治盟会(盟誓)。
- 社: 本义指土地神,后引申为祭祀土地神的场所(社坛、社宫),再进一步发展为以共同祭祀土地神为核心的基层社会组织或祭祀单位(如"里社")。"社"是古代社会重要的宗教、政治和社会活动中心。
- 誓社: 因此,"誓社"的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在社(土地神坛或社组织)前立誓或举行盟誓仪式。它特指一种在神圣的社坛场所,借助土地神的神圣权威,由群体(如军队、盟国、民众)共同参与并郑重立下誓言或缔结盟约的仪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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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语境与文化内涵:
- 神圣性与约束力: 在社前立誓,是将誓言置于土地神的监督之下,利用宗教信仰的力量来增强誓言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违背誓言被认为会招致神明的惩罚。这体现了古代"神道设教"的思想。
- 集体性与公开性: "誓社"通常是集体行为,而非个人行为。它发生在公共的祭祀场所(社坛),参与者共同向神明和公众表明决心或承诺,具有公开宣示和群体约束的性质。
- 政治与军事功能: 在先秦典籍中,"誓社"常与重要的政治军事活动相关联:
- 军誓: 军队出征前,在社前举行誓师大会,统帅向全军宣布纪律、作战目标和赏罚规则,以统一思想、激励士气、严明军纪。例如,《周礼·春官·大祝》中提到"大师,宜于社,造于祖,设军社,类上帝,国将有事于四望,及军归献于社,则前祝",其中"设军社"就包含了在军社前誓师的含义。
- 盟誓: 诸侯国之间或君臣、民众之间为达成协议、建立信任或约束行为,在社坛举行盟誓仪式,献血为盟,共同向神明起誓遵守盟约。《左传》等史书中记载了大量此类盟誓活动,"社"常是重要的盟誓地点之一。
- 与"盟"的区别: "誓"与"盟"常连用("盟誓"),但略有侧重。"盟"更强调献血、歃血等仪式程序和书面盟书的订立,参与者身份通常较高(如诸侯、贵族);"誓"则更侧重于口头宣言和约束性言辞,应用范围可能更广,包括对军队或民众的训诫。"誓社"强调的是在"社"这个特定场所进行的"誓"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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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使用:
"誓社"作为一个特定词汇,在现代汉语中已非常罕见,属于古语词。其含义主要体现在对古代历史文化的研究和理解中。现代表达类似意思(如宣誓、立誓)一般不再特指在社坛前进行。
引用参考:
- 关于"誓"的本义及古代军誓、盟誓制度,可参考:
- 许慎《说文解字》:"誓,约束也。从言,折声。"(中华书局影印本)
- 《周礼·春官·大祝》:"大师,宜于社,造于祖,设军社..."(上海古籍出版社《十三经注疏》本)
-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等记载诸侯盟誓的篇章。
- 关于"社"的本义、演变及作为祭祀和社会组织单位的功能,可参考:
- 许慎《说文解字》:"社,地主也。从示、土。"(中华书局影印本)
- 《礼记·祭法》:"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上海古籍出版社《十三经注疏》本)
- 杨宽《古史新探》中关于"社祀"的论述(中华书局)。
- 关于"誓社"的具体含义及其在古代政治军事活动中的应用,需综合上述文献及历史记载进行理解。专门词典如《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通常会收录该词条并给出释义和书证。
网络扩展解释
“誓社”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礼仪制度的词语,其含义在不同文献中有细微差异,但核心与军事训练和祭祀活动相关。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一、基本含义
指古代田猎祭祀土地神(社)前进行的军事演练和誓师仪式。该词最早见于《礼记·郊特牲》,强调君主在社祭时亲自训诫士兵,通过田猎活动模拟战阵操练。
二、历史背景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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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训练
春秋两季田猎前,君主会组织士兵进行战阵演习(“教陈”),并颁布军令(“誓”),以提升军队作战能力(《礼记》郑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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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结合
田猎结束后,需用猎获的动物祭祀土地神(“祭社”),体现古代“兵农合一”的传统(孙希旦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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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誓词
根据仪式性质不同,誓词分为两类:
- 教陈之誓:君主亲自颁布,模拟战争动员;
- 田猎之誓:由司徒(官职)颁布,规范狩猎纪律()。
三、引申含义
部分现代解释(如)将其引申为“效忠社团或组织的誓言”,但此用法缺乏古籍直接支持,可能是基于“誓”与“社”字义的现代扩展。
四、文献依据
主要出自《礼记·郊特牲》及汉代郑玄、清代孙希旦的注释,说明其作为古代礼制术语的权威性(-4)。
提示:若需查阅《礼记》原文或相关注释,可参考汉典等古籍数据库获取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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