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誓众于社。谓田猎祭社之前教习战阵之法。《礼记·郊特牲》:“而君亲誓社,以习军旅。” 郑玄 注:“君亲誓社,誓吏士以习军旅,既而遂田,以祭社也。” 孙希旦 集解:“誓社,谓於社田而誓之也……凡四时之田,誓皆有二:一为教陈之誓,一为田猎之誓。田猎,司徒誓之;教陈,则君亲誓之。盖教陈以象用师,用师必君亲誓师,故教陈亦然。”
“誓社”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礼仪制度的词语,其含义在不同文献中有细微差异,但核心与军事训练和祭祀活动相关。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指古代田猎祭祀土地神(社)前进行的军事演练和誓师仪式。该词最早见于《礼记·郊特牲》,强调君主在社祭时亲自训诫士兵,通过田猎活动模拟战阵操练。
军事训练
春秋两季田猎前,君主会组织士兵进行战阵演习(“教陈”),并颁布军令(“誓”),以提升军队作战能力(《礼记》郑玄注)。
祭祀结合
田猎结束后,需用猎获的动物祭祀土地神(“祭社”),体现古代“兵农合一”的传统(孙希旦集解)。
双重誓词
根据仪式性质不同,誓词分为两类:
部分现代解释(如)将其引申为“效忠社团或组织的誓言”,但此用法缺乏古籍直接支持,可能是基于“誓”与“社”字义的现代扩展。
主要出自《礼记·郊特牲》及汉代郑玄、清代孙希旦的注释,说明其作为古代礼制术语的权威性(-4)。
提示:若需查阅《礼记》原文或相关注释,可参考汉典等古籍数据库获取完整信息。
《誓社》是指对社会事物在道义上做出庄重而郑重的誓言。它体现了个体对于社会责任的承担和对道德原则的忠诚。
《誓社》是由“言”、“示”、“缶”、“心”四个部首组成。它的总笔画数为23划。
《誓社》是典故体现,出自《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它在繁体中为「訾社」。
古代对《誓社》的汉字写法有些差异,如《辞源》中记载:“社,古文作葹(音为shi)此作俗字。《史记·范睢蔡泽列传》:“社起干戈。”郭璞注:“社,停也。”。
他在重要场合庄重地宣读了自己的《誓社》。
宣誓、社会责任、原则忠诚。
誓词、誓约、誓言。
放弃、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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